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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纳税超过三百万,子女中考加二十?
发布时间:2006-09-11 0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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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 张菊萍 本报记者 赵健

加分政策五花八门   前不久,某地出台了一项政策:只要纳税300万元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这一政策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反响,不少人认为,这简直就像在宣告分数是可以用钱买到的。   钱可以买到分数,没有钱有资源同样可以换来分数。上个月,第2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在澳门揭晓。参赛的许多课题是非常成人化的研究内容,有的光是实验材料就相当昂贵,而实验设备更是很难找到。有带队老师坦言:创新大赛很难避免“大手拉小手”的情况出现,大多数孩子都有比较良好的家庭背景,很多人至少有一个家长从事高层次的科研工作。据悉,此类比赛成绩与高考加分、保送挂钩。   据了解,目前,我国仅教育部公布的高考加分政策就有十多个条目,涉及数十个类别。同时,各地区的高考招生委员会还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加分政策,比如三好生、特长生、学科竞赛获奖者能享受加分优惠,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国华侨、城镇现役军人的子女,甚至博士父母的子女、优秀专家子女等,均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分。   随意优惠损害公平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任建平,一年多前得知见义勇为者子女高考可获加分后,便将他2003年水中救人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因未获认定,任建平将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告上了法庭。任建平说,如果没有规定见义勇为者子女享受加分的待遇,他绝不会去申报。“我不想让我儿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样太不公平了。”   任建平的感叹道出了眼下众多家长的普遍心理。民建会员、湖州师范学院法商学院政法系讲师穆方平认为,在教育资源有限时,政府应义不容辞地保证所有考生有公平竞争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但目前各地各取所需的加分政策,已严重伤害了教育公平。在穆方平看来,这种随意的加分政策违反了宪法和教育法中关于公民平等受教育的规定,损害了绝大多数未享受加分优惠考生的利益。同时,加分对考生和家长诱惑大,容易导致有权认定加分资格的政府职能部门腐败,还不利于青少年正确人生价值观的形成,使得功利化教育愈演愈烈。   政策亟待规范有序   实行加分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软化过于僵硬的唯分数论,弥补招生制度的某种缺陷,以实现更大程度上的公平。穆方平说,规范有序的加分有利于引导和鼓励受教育者积极争取教育机会,如对少数民族子女和海外同胞子女的加分。因此,他建议国家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规范各地的加分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穆方平建议,首先要明确加分的职能部门,统一加分项目,加分对象,加分幅度等。其次,在中考和高考招生前,留有足够的公示期,通过能够让当地公众及时了解到的载体,如学校的公告栏、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对跑关系、走后门、打招呼等违规加分者,按照考试作弊的规定加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