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新村里的老房话题--代表委员与百姓畅聊“危旧房改善”
发布时间:2007-04-13 15: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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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通讯员 陈刚 林贤飞
杭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今年为民办10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缓解居民住房难,强化住房保障。如计划市区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含危旧房改善)各100万平方米。 昨天,本报邀请杭州市人大代表储直明和市政协委员张少华一同走进被列为杭州危旧房改善的试点单位——西湖区沈塘新村,倾听居民代表的心声,解答他们的疑惑。据了解,目前西湖区政府正全力推进该项工程,但改造方案仍在等待市规划局批复当中。 危旧房改善离不开居民支持 居民张志根:我住沈塘新村已经整整50年了,听说政府要对我们的房子进行翻建开心得不得了。不知何时才能开始动工翻建,真的希望能加速进程。 储直明:包括危旧房改善在内的住房保障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它的工作量非常巨大,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政府本身很难做到。如果沈塘新村的改造最终通过了市规划局的批准,推进建设速度也要得到居民的鼎立支持才行。 重点解决住房最困难群体 居民韦和丰:我现在住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40多平方米,翻建后按规定能得到48平方米。而有的居民原来居住面积10多个平方米,翻建后也能得到48个平方米,想想心理有点不平衡。 张少华: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管是危旧房改善还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政府更应该解决的是最为困难群体。危旧房改善就是让困难群体共享生活品质之城。  我今年提交的一篇“社情民意”催生了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1号提案——《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里面就提到“政府建房的受惠目标应当锁定中低收入家庭,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你想想,人家10多个平方米的住宅是不是条件比你更差,是不是家庭条件相比更加困难,相应的是不是更应该得到政府的照顾和扶持。 高消费平等政府不能保证,但我们应该看到政府在保障居民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费平等上所做出的努力。在这过程中,需要居民的支持和理解。 (注: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住户住房不足48平方米,但另有住房,则要合并计算。) 居民代表可以监督房屋质量 居民胡成荣:我今年都78岁了,也希望政府的翻建速度加快,但一定要挑“准”开发商,不能让他们偷工减料影响质量。 储直明:这点请在座的居民代表放心,危旧房改善工程不是交给开发商。它一般是由政府出钱通过招投标直接交给施工队建设,绝对保质保量。当然如果居民还不放心,到时可以推选几名代表,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充分保证居民“阳光权” 居民丁安:我们现在的房子老是老了点,但是阳光非常充足,新建的房子要三层变六层,不知阳光还能不能保证。 储直明:搞房屋建筑设计是我的本行,对这个问题我很清楚,请你放心。现在房屋设计时候必须做“日照分析”, 住户在冬至日日照不少于两小时,保证居民基本的采光权。
(本网站注:人大代表储直明系民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