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三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7-06-11 14: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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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台州市委会
过去一个时期,台州市委市政府围绕“两个社会”建设的奋斗目标,以城乡一体化建设总揽全市三农工作全局,以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注重农村社区建设和农民素质培训,农业、农村、农民的基础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注意到,台州市新农村建设中仍存在诸多困难。
调  查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缓慢。2005年,台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6689元,5年内年均增幅为8%;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394元,5年内年均增幅为13.1%。2005年,台州市农民人均从第一产业获得收入1117元,而2004年为945元。
农业增效远落后于其他产业。2004年至2005年,台州市农村人口基本持平,全市工业产值增加值598.45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增加值491.22亿元,增长14.8%;而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值仅为194.23,增幅为5.8%。
农村社区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民建房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台州市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严重滞后,没有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有新房无新村和新貌”。全市尚有近4.8万户农民待建房6.8万间,需用地1.4万亩,因“控制性用地限制”、“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行政村制订村庄建设详细规划困难”、“异地安置”、“安排宅基地农转用指标严重不足”等原因造成农民建房难。据“全市百村千户民情问卷”调查显示,受调查的1080名村民,52.3%的农民最迫切希望政府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
农村转移劳动力、农民重新就业难。2005年,全市各地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6万人,但因培训缺乏针对性、适用性,故参加农民素质培训而因此转移就业的很有限。且全市农村人口有493.51万人。扣除不具备重新就业条件的人数,大约有150万的农民需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劳动力,农民重新就业的形势不容乐观。
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覆盖率低,且政府财力有限,农村社保提保扩面任务很重。台州市仅被征地的农民在30万人以上,近24万人未缴纳养老保险。而各级政府筹措的资金仅占应由政府缴纳的20%。农村大病医疗保障参保率每年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且赔付额度较低,并未真正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近贫的困境。
思  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坚持以农民为本,以发展为动力,产业兴农为支撑力,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实施“5·30工程”,让农民真正享受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的实惠。农民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基础性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农民获得的补偿是有限的。政府对公共资源的配置应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市政府可在上年度经济增长收益中安排5%,连同上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金中再安排30%以上的专项支农资金,支持农村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障,真正实现“以工哺农,以工促农”战略决策,让农民受惠。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产业富农。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业生产为主要产业的地区,实施“强龙兴农”工程。政府可出台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继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一些有特色产业基础的乡、镇培育扶持“乡村制造业区域经济”,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产业”来辐射并带动相邻村镇的产业,这不仅可增加农民收入,就地为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还为农民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解放思想,多渠道为农民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应参照企事业单位吸纳企业下岗职工的政策,出台鼓励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农民就业的优惠措施(如减免税费等),积极主动帮助农民转移就业。政府应让征地单位直接录用被征土地上务农的20%以上的村民,以减轻政府负担。在农民素质培训中还应突出适用性,避免出现培训盲目性和短暂性,形成用人单位订单、农民受训、政府买单、培训农民因此重新就业的新机制,真正做到转移一户、稳定一户,实现“农业从农村大多数农民的主业变成农村少数农民的辅业”。
加强村庄规划和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帮助各村根据各自自然、经济条件,编制好科学、合理、经济的村庄建设规划,防止盲目攀比。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门资金帮助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有实际困难的村。各级政府还应着手编制好城乡一体的供水、污水垃圾统一处理规划,根据轻重缓急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实施。各级政府除应还清“历史欠帐”外,还应继续
加大对村庄整治的投入,稳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来带动农村基础设施社区化改造工程。
化大力气,切实解决全市农民最迫切的建房难问题。市政府每年应争取安排不少于2000亩的“农转用土地指标”,用于农村居民个人建房和新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经连续若干年努力缓解用地指标紧的困难。市政府应就长期因控制性用地而无法安排使用的土地,责令规划部门尽早制订新规划或作出调整,使得该土地能及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应建立一套由规划、土地部门参与的村镇规划局部调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应变更工作的协调机制,解决因两图不一而耽误村民个人建房审批。
加快农村社保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市政府应积极向省级和中央财政要求支持,以解决市本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不足问题。在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时,要做到同时签约、同时办证、同时交付,巩固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标准,进一步完善以农民缴费为主,集体经济与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以“千企进千村、万人助万户”的“千万工程”推动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工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贡献,农民困难的解决少不了企业的支持。各级政府选定千家企业与千个村建立“帮扶对子”,企业以资助村里一个项目(工业、农业、文化、卫生设施建设)或结对安置部分转产转业农民的形式,扎实推进帮扶工作;以引导、自愿选择形式选定10000名党员、干部、个体工商户、科技工作者以及其他志愿者,结对资助10000名生活学习困难的农村村民。通过“千万工程”倡导全社会来支持、关心、帮助贫困村和村民,共同承担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
当然,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大的主体,因此,要创新农村民主管理形式,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