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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处逢生的历史建筑不会忘记他--记民建杭州市委委员、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辉伦
发布时间:2007-08-29 1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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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通讯员 王琰
   2007年7月,省律师协会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和新闻媒体发布了浙江省25年来在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中最有影响力的10大案例,其中民建杭州市委委员、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辉伦承办的“杭州孩儿巷98号‘陆游小楼’拆与保民事诉讼案”荣列其中。得到这个消息,熊辉伦的记忆回到了5年前……
2002年7月初的一天,一位白发飘零的古稀老人头顶烈日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赶了十几里路来到熊辉伦的办公室。这位老人名叫钱希尧,是专程来请熊律师担任他的律师的。
原来钱希尧老人所住的杭州孩儿巷98号是座已有百年历史的古宅,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特别是传说南宋爱国诗人陆游曾在此居住,更为它增添了神奇色彩。早在1998年,与之毗邻的原杭州韶山中学(现更名为凤起中学)因要扩建校园而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拆迁这座古宅。钱希尧多方奔走呼吁要求保留这一古建筑,双方僵持不下。学校便于2002年3月对钱希尧提起民事诉讼。当年7月初审老人败诉。为了保留古宅,钱希光决定上诉,便慕名来请当时任江干区政协委员的熊辉伦担任二审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的熊辉伦早期曾师从知名律师魏建新在原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办案,先后参与办理了多起刑事诉讼案并获得成功,如中萃食品公司销售部经理因索贿受贿罪被起诉,经辩护后被法院裁定无罪释放;浙江省进出口公司某职工以盗卖“夏腊梅”出口罪成为被告,经辩护同样被无罪释放。
熊辉伦被老人保护文化遗产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毅然接受了这个案子。但是这类案子过去并无先例,也无相关法律条文可以参照,再说一审已经败诉,要想二审胜诉,难度很大。他在详细了解了当事人的诉求和阅读了与案件相关的卷宗之后,立即与省文物局的文物专家取得联系,共商保护对策。而当务之急是要让有关方面停止拆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为此,一方面通过请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论证;另一方面则先后6次去市房管局职能部门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反复交流和探讨。在熊律师和已故的时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蕙的不懈努力下,7月29日,杭州市房管局终于正式做出“停止拆除上述房屋”的行政决定。
成功的策划和辛勤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8月23日,在二审的开庭辩论上,熊辉伦的辩词侃侃道来,扣人心弦。当说到“不能为了学校的一块用地,而给历史和人民留下永久的遗憾”时,旁听群众竟不顾法庭的制止,热烈地鼓起掌来。9月1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后最终依法做出撤销一审判决,孩儿巷98号终得保留。
此案成为民间力量通过法律途径成功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全国首例古建筑保护胜诉案,它为依法处理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关系树立了样板,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中央级各大媒体均报道了此事。熊辉伦在二审法庭上的辩词被刊登在《律师与法制》杂志上。瑞士隆德大学研究东方学的史雯博士专门前来拜访他,通过此案了解中国文物保护情况。此案直接促成了《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修订,使一大批历史建筑绝处逢生。现孩儿巷98号成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首批保护历史建筑之一,并被正式确定为杭州“陆游纪念馆”对外开放。
回顾自己的事业,熊辉伦说得很坦诚:“如果说做成了一些事,这是努力加上机遇的结果,重要的是能够尽自己的一点力为社会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熟悉的朋友知道,熊辉伦所做的远不止这些,平时他积极参政议政,经常在《杭州日报》上发表法律咨询文章,为普法护法做了许多工作;作为江干区工商联副秘书长,他在杭州率先成立了工商联维权中心,为非公有制企业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扶贫帮困活动,为贫困地区捐物、捐款,并免费为民工和残废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目前,他正以“司法和谐”和“法律公正”的理念,妥善办理轰动全国的杭州华夏医院因虚假广告引发的民事、刑事等一系列知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