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促进浙江家庭作坊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08-02-13 1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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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陆梅红
献策人:民建省委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林崇俊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涌现出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其中相当部分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这类企业往往生产一些小商品或为龙头企业提供零配件,供需关系稳定,生产成本低,是农民一条致富之路。据统计,全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作坊式企业有60多万家。促进家庭作坊企业健康发展,符合我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有利于我省经济发展,有助于农村居民增加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然而,家庭作坊的经营者以住宅为生产场所,融业主家庭居室、雇工宿舍和车间、仓库为一体,普遍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过度竞争、缺乏创新能力等问题。为了规范引导家庭作坊,建议要严防家庭作坊的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加大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构建消防安全防御体系,并力堵家庭作坊的环境污染控制审批源头,落实企业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并实施群众监督。
对于家庭作坊的可持续发展,建议一要走集约化道路。有条件的乡镇可借鉴诸暨经验,建设若干个集聚点,把家庭作坊集中起来,统一管理、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创牌、统一维修机器设备。可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规划,将原有宅基和土地腾空,引导村(居)民通过集资方式在闲置土地上筹建新厂房,最终形成“家庭工业园区”,既节省土地,便于管理,又能发挥规模效应,提升产品质量,减少噪音污染和邻里纠纷。二要培育自主品牌。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协调作用,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建立有序竞争的市场机制,制订产品质量控制标准,提高集群产品质量,促进形成地方特色品牌产品。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宣传、搭建平台、疏通市场渠道,推进集群品牌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三要提高技术水平。对于集群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相当规模的家庭作坊,当地政府有义务创建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产品、技术研究机构。从政策上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不断在产品开发、技术改进、降低成本等方面有所突破,促进产业集群产品升级与多样化,进而带动家庭作坊的产品技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