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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帮扶也要遵循市场规律
发布时间:2011-12-01 15: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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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省委会
近期,我省温州等地发生中小企业信贷危机,出现了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跑路”等现象。虽然许多企业主先后“回归”,但个中现象透出问题的严峻性。温州信贷危机有其历史原因,短期内无法好转,年底形势将更加严峻。此次信贷危机,不是简单的资金链断裂问题,更是信心危机、信用危机,是企业在宏观调控下受到原材料上涨、资金成本高等多重压力累积下遇到的综合困难。
  温州是此次危机的重灾区,但并非温州所特有,丽水、金华的企业也存在类似问题,只是温州的名城效应和对宏观经济的敏感性提前反映了有关情况,折射出当下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和窘境。
  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投资过度。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家实行较为宽松的信贷政策,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扩大投资。不少中小企业能轻松获得贷款,加大投资规模,但在投资过程中,盲目追求大项目、新项目,超出了自身的风险控制范围。随着今年调控转向,银根收紧,企业债务到期后无法继续获得贷款,但投资的惯性作用不可能马上停止,很多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产生收益。缺乏相配套的项目贷款使得民营中小企业在资金层面受到严重挤压。
  国际市场不景气。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恢复缓慢、复苏乏力,加上越演越烈的欧债危机,中小企业出口受到抑制,加之恶性竞争利润空间很低,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金融、财税、管理体制不健全对企业发展的不良影响。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很多商业银行在利益驱使下,通过提高票据贴现利率、加收中间费用等手段进行违规操作,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另外,在国家控制通胀、流动性紧缩的影响下,民间借贷空前活跃,由于缺少严格监管,违法集资和放贷现象严重。
  存款的表外流动和贷款的“体外循环”。由于利率双轨制,长期负利率使得大量资金在金融体系外部流动,银行存款出现大搬家;资产价格膨胀,大量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和股票、期货等资本市场进行投资或投机,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
  融资难。首先是,融资途径狭窄。除了有充分抵押物或担保主体情况下向银行进行贷款外,很多企业往往转向民间借贷,途径单一。其次是,贷款成本高。据调查,当地企业从银行贷款的综合成本已经达到了15%~20%,大大超出了实业投资5%~10%的回报率,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更高,年利率甚至高达180%。最后是,贷款期限短。很多企业只能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等短期贷款,而很难获得项目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还款压力和财务成本。
  行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引导,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情况严重。很多行业往往一哄而上,产能过剩,恶性竞争;许多企业大而全,产品雷同,效益低下;退出机制不成熟,企业进入某个新行业后,发现不合适想安全退出很难,最终不是硬着头皮往前就是被竞争所淘汰。
  企业负担过重。过高的税收负担之外,企业还要承受名目繁多的各类不合理收费;土地、环境、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的大幅上升。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转型升级。
  实体企业自身因素影响。产业空心化。传统制造业发展遇到瓶颈,利润单薄,企业开始涉足自己不熟悉、不擅长的行业,主业荒废,竞争力下降。
  相互担保、联保现象严重。调查中发现,企业之间的互保和对外担保关系复杂、情况普遍。而且,每一家本地企业都有相关联的数家企业分布于全国各地,任何一家陷入困境,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巨大。
  挪用信贷资金。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和资产泡沫的膨胀,很多企业为追求高收益,通过实体企业获得的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和资本市场的投机,这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难,风险较大;有的挪用信贷资金用于民间借贷,赚取利差;还有的用于高消费,甚至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企业发展信心缺失。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内宏观调控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家信心受挫,企业自身对转型升级的方向和出路比较迷茫,企业家信心指数低落。
  企业家们表示只要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一定能走出危机。但在帮扶企业走出危机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做到不越位、不错位,积极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和关系,并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引导,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危机情况下中小企业的帮扶工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主业经营正常,运转良好发展有潜力的企业出现的暂时困难,政府应积极伸出援手,帮助化解危机;对因投机、高利贷、高消费等原因造成的企业发展困难,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手段进行合理处置;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投入低产出的产业以及发展前景暗淡、发展潜力不大、创新能力薄弱的企业,以这次危机为契机,关停并转、兼并收购,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
  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企业发展环境,打破垄断,制定和优化政策,帮助企业突破瓶颈制约和各种壁垒;降低税费,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高科技企业的税收支持和贷款支持。
  引导媒体和网络从实际出发,正面报道有关事件真相。严厉打击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正确引导大家对此次危机的判断,提振企业家和社会对经济发展的信心。
  认真落实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细化国务院出台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36条”,小微企业的金融财税减免政策和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做到执行不打折。
  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要对银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的存贷款、担保情况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查,对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让民间借贷付出水面;
  要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到合理水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暂时无法偿还的到期账款进行适当展期、停息挂账,同时提高贷款效率;
  要把中小企业作为金融重点扶持对象,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企业不抽资、不压贷,做到“雨中不收伞”;
  要加大对企业的项目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帮助降低财务成本和风险;
  消除利率双轨制的不良影响,在一定区域内,放开利率浮动范围,适度市场化。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打击暴力催债和有债务危机的企业主及非法集资人的逃匿行为。对有债务危机且有逃跑迹象的企业主,采取在切实措施保证其人身安全情况下防止逃跑;对已经出逃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要组织公安、海关、边检等部门全力追逃,并依法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暴力催债、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要做好自身建设,完善风险控制,积极应对危机。首先,要做好主业,练好内功;其次,要做好风险控制,保持现金流,提早应对,未雨绸缪,企业之间要相互信任、互相帮助,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