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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张明华委员建议——推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3-03-07 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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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何苏鸣 朱海兵 张丽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证券市场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时候进一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化改革了。”今年的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副市长张明华向大会递交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化改革》提案。在他看来,证券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张明华委员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与此同时,股票市场持续下跌,成交量急剧萎缩,股指十年涨幅为零,投资者亏损巨大,解决股市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已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经济处在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时期,离不开高效证券市场的支持。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不但是证券市场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的需要。”张明华委员告诉记者。

  为此,他建议,实行监审分离,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源头上实行市场化原则,证监会的监管权和审核权必须分离,审核发行和上市的权力下放到证券交易所。证监会专门行使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监管。推进证券发行制度改革,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

  张明华委员还认为,应取消借壳上市,鼓励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发展壮大。加强对公司、大股东和市场的监管;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也需要提上议事日程。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任务。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可以借鉴美国证券市场的集体诉讼制度。采取集体诉讼制度和举证倒置的方式,细化和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提高证券犯罪的成本,打击证券犯罪的威慑力自然会大大提高,监管效率自然会得到提升,切实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才能落到实处。”张明华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