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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破解“四难” 发展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4-11-19 0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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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省政协委员 何小玲
实体经济是强国之基,富民之本。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当前,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仍不宽松,集中表现在四个“难”上。建议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实体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破解“四难”为突破口,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四难
  一是市场准入难。突出表现在审批事项多,审批程序繁。虽然我省已经过七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但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许可审批领域,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仍有较大的精简和优化空间。比如造成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过长、审批前置条件过多过繁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过多的行政干预,束缚了企业投资和经营的自主性,抑制了企业活力。
  二是融资难。突出表现在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由于金融体制关系,企业缺乏直接融资渠道,过多依赖银行贷款,而面向中小企业的小银行、小金融机构又十分缺乏。此外,中小企业在贷款时基本无法享受基准利率,需要支付更多的浮动利息,一些银行还通过存贷挂钩、购买金融产品等手段,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使企业处于“融不到、用不起”的两难之中。
  三是盈利难。突出表现在成本上升快,税费负担重。劳动力成本刚性上涨较快,近5年,制造业一线工人的工资基本上翻了一番。实体企业涉税种类多,有17%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除了税,还有大量的费,据统计,目前我省经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就有45项。此外,个别部门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也未完全杜绝。
  四是转型升级难。突出表现在创新能力弱,社会服务缺。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不强,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政府及社会的扶持和引导。而当前,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公共资源缺乏,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覆盖面小,行业协会改革滞后,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企业发展规划提供专业市场调研、技术、信息管理、咨询和顾问等服务的营销机构及中介组织的针对性较差,企业普遍反映难以找到有效的服务平台。

  建议
  精简行政审批,为实体经济发展松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不当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审批,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性程序和环节,梳理可以并联的审批事项,完善联审会办机制,探索联合办理新模式,推行网上审批、预约审批新途径,全面简化项目建设领域的审批流程,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进一步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
  开辟融资渠道,为实体经济发展供血。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授信体制、授信政策和授信程序,满足不同层次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帮助经济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上市,稳步探索企业采用再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发展资金。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引导社会资金合规投向实体经济,改变目前民间借贷不规范的现状。规范整顿金融秩序,引导银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中小企业利率优惠,取消贷款承诺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乱收费行为,杜绝搭售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有效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实体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提供“血液”。
  削减税费项目,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严格落实和完善针对实体经济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对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减税力度。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认定范围,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减半征收的优惠。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一定比例的折旧率,以降低纳税基数,并考虑在流转税方面进行适度减免。对处于发展初期的小微企业,给予阶段性、扶植性的免税期。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除依法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一律予以取消,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尽量按下限标准收取。努力降低实体经济的商务成本,对公路收费、能源价格等进行适度调控。准确把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的节奏和幅度,给企业的发展、转型留出时间和空间。
  健全服务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不断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共享式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为实体经济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提供重大制度性保障。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大力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三脱钩”,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职能,确保协会商会的“中立性和公信力”。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一部分技术性、服务性职能委托、强制移交或通过签订协议交给行业协会商会来运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信息、科技、人才等服务领域,助力实体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