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加强立法人才储备和素质提升
发布时间:2014-12-15 11: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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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克明(代表民建省委会)
我认为在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中要注重加强立法人才的储备和提升以及政府考核机制的建立。
立法是推动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浙江的重要保证。我省的立法人才集中在大专院校、人大、政府的法制办,通常是兼职的,且立法人才相当一部分没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应该说是一个技术上的短板。我认为,从事立法必须有统一的门槛,即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体现立法人才的专业性、权威性和职业性。在立法协商和制定中仅仅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我认为还不够,还应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有丰富法治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
同时,我认为有效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关键还是在政府,为加快这一重要工作步伐,需要建立考核机制,考核制度中规定考核对象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考核项目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以及行政机关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
立法是推动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浙江的重要保证。我省的立法人才集中在大专院校、人大、政府的法制办,通常是兼职的,且立法人才相当一部分没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应该说是一个技术上的短板。我认为,从事立法必须有统一的门槛,即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体现立法人才的专业性、权威性和职业性。在立法协商和制定中仅仅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我认为还不够,还应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有丰富法治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
同时,我认为有效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关键还是在政府,为加快这一重要工作步伐,需要建立考核机制,考核制度中规定考核对象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考核项目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以及行政机关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