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农耕社会,在传统村落中保存了大量的古民居、寺庙祠堂等各类文物建筑,这些文物建筑体现了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也是村落文化的精华所在。据初步统计,全国现存的200多万个村落中,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超过20万处,占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26%。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万余处。安徽西递宏村、福建土楼、广东开平碉楼等村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从历史文化角度,传统村落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最为浓郁的“乡愁”。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可以为我国城镇化发展保留可资借鉴的历史文化脉络,使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从改善民生角度看,传统村落很多分布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村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十分迫切。在严格保护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完善这些传统村落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是推进城镇化的应有之义。
但目前,我国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尤其是文化精神和内涵的保护传承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重申报轻保护、重建设轻遗产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区在传统村落保护与改造中,“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促进传统村落保护
目前,各级政府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采取了制定保护名录,制定保护规划,设立专项资金,加强技术指导等多项举措,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各地情况看,这种保护模式未能有效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内生动力不足,整体推进力不高的问题,难以应对快速就地城镇化过程中传统村落“急剧减少,萎缩衰败”的严峻形势。通过对浙江等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案例的调研,建议进一步创新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设美丽乡村活动,推动这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美丽乡村建设注重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优美环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倡导优雅生活方式,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了最大公约数,走出了活态传承,有机更新的路子,变单纯的要我保护为主动的我要保护,赢得了农民群众支持。破解了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传承传统文化与追求现代生活方式这对最大矛盾。
二、美丽乡村建设在工作机制上,实行“党政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村镇主体”的工作格局,可较好整合资源,解决推进力度不够,规划整合困难,投入不足等难题。破解了实施过程中保护任务艰巨紧迫与保护力度滞后的矛盾。
为此建议:
一、借鉴工业化国家乡村建设的历史经验,总结各地建设美丽乡村的做法,从国家层面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的有效载体,在全国范围加以推进。
二、国务院相关部门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实施指导意见,完善支持配套政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点到面全面开展,整体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