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报]全国政协委员陈小平疾呼:请治治“受伤”的退役工业用地
发布时间:2015-03-16 09:54:36
|
作者:
联谊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 徐建平)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不少城市老城区内的工业企业关、停、搬迁,留下了一些受污染之伤的退役工业用地。国家有关部门启动了这些工业用地的修复工作,但由于政策体制、资金保障、历史遗留问题、技术标准等多方面的原因,修复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会主委陈小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为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了建议。
陈小平发现,退役工业用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很难落实。比如,不少退役的污染工业场地属于国企,土地多为划拨,让其治理几无可能;很多企业股权经过改制、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有些则是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很难界定污染场地的责任主体,影响了修复进程。
他建议,环保部门与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等积极联动,要求退役工业用地所有权者在办理企业土地转让、房产过户等手续时一并提供土地污染检测资料。同时加快建立受污染土地信息库,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土地权属、污染状况等信息及时录入,并进行统一管理。对不同类型的污染退役工业用地,研究制定性质界定及运输、消纳等技术规范,用以指导修复工程的实施。对于政府主导、规模较大的退役工业用地修复项目,政府统一协商立项、审批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关系处理等问题。国家实行“以奖促保”政策支持工矿污染整治,建议配合这个政策的实施,积极帮助业主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补助。
“土壤修复不能只依赖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他建议,与有意向参与的企业签署联合开发协议,成立退役工业用地地块开发的合资公司,由合作企业投资修复,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修复工程量进行评估,合作企业以所投入的工程价款入股合资公司,并享有该地块开发项目的相应资产所有权或者收益。
陈小平发现,退役工业用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很难落实。比如,不少退役的污染工业场地属于国企,土地多为划拨,让其治理几无可能;很多企业股权经过改制、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有些则是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很难界定污染场地的责任主体,影响了修复进程。
他建议,环保部门与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等积极联动,要求退役工业用地所有权者在办理企业土地转让、房产过户等手续时一并提供土地污染检测资料。同时加快建立受污染土地信息库,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土地权属、污染状况等信息及时录入,并进行统一管理。对不同类型的污染退役工业用地,研究制定性质界定及运输、消纳等技术规范,用以指导修复工程的实施。对于政府主导、规模较大的退役工业用地修复项目,政府统一协商立项、审批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关系处理等问题。国家实行“以奖促保”政策支持工矿污染整治,建议配合这个政策的实施,积极帮助业主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补助。
“土壤修复不能只依赖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他建议,与有意向参与的企业签署联合开发协议,成立退役工业用地地块开发的合资公司,由合作企业投资修复,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修复工程量进行评估,合作企业以所投入的工程价款入股合资公司,并享有该地块开发项目的相应资产所有权或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