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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政府适当让利推动住宅区停车楼库建造
发布时间:2015-08-21 1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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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州市政协委员 水寿松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宅区乱停车与物业管理矛盾大等问题,成为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从对多家物业和多个住宅区的调查情况来看,老住宅区车位配置没有规划,车主基本把车停在街边和小路及绿化带上。新住宅区车位配置50%左右,休闲场地、绿化地、人行道和小区楼房间的小道都成了停车的场所。车主怨声载道,居民出行不便,影响市容市貌,更严重的是消防通道阻塞,带来安全隐患。

  原因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老住宅区大多没有汽车车位配置,而老住宅区约70%的住户拥有自备小轿车,每户车辆数在两辆以上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近10年建造的新住宅区,一是停车位配置偏低,温州要求是1:1(即1户1个车位)。二是配置指标实际执行率不高,如新田园某组团的配置率仅1:0.7(1户没有1个车位)。三是车位未能物尽其用。由于新住宅区泊位购置价格过高(置信车位高达50万)和泊位设置不合理(非机动车车位占一定面积),所以有部分业主购了房没购车位,一些非机动车车位被改变功能。故一边是车位严重不足,一边是空置车位和车库功能被改变。
  市区原来规划的住宅区立体车库,由于车子进与出花费的时间太长、高峰期间进出车库给居民群众和车主带来不便,说明立体停车库不适应住宅区停车。

  建议
  为了彻底解决乱停车引民怨的问题,建议由市政府领导牵头专管,副市长出任主任、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立住宅区停车建设领导班子。对现有住宅区空闲地块或旧房进行清场或拆迁,对目前住宅区的停车量进行摸底,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住宅区停车楼库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有前瞻性的住宅区停车楼库方案,加快住宅区停车楼库建设。
  住宅区停车楼库建设要严格按市场化模式操作。在招商投标地块中要按停车楼专项专用地价,合理转让给投资者,政府要舍得前期投入,合理的地价将激发一批华侨与企业家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在制定住宅区停车楼库方案时,要同时出台以下两个实施方案:一是停车楼库建设标准(如面积、楼层,地下或地上),此标准可借鉴加拿大停车楼库的模式(地下三层,地上四层或地上四层以上),同时建好输送车主上下的电梯。二是小车牌照与停车位挂钩的方案,没有停车位的住宅区,交通部门要对该住宅区的居民限制购车,或每年对该住宅区收取过渡停车费用。这方法有利于推动住宅区停车楼库车位的购买。
  政府如出让土地并让利投资商,由投资商按市场化模式进行销售,政府只负责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加强对投资商的规范操作进行监督,那么建造住宅区停车楼库不仅能解决乱停车、引民怨这个难题,而且能推动温州市GDP的增长,更是温州内需发展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