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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消费:众人拾柴火焰高
——全国政协委员献策“促进绿色消费”
发布时间:2014-12-30 15: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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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者按: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重点提出如何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绿色消费,让群众放心消费享受生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保和食品安全等绿色发展问题日益凸显,促进绿色消费成为公众的共同呼声。

    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全国政协委员一直关注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问题,持续通过提案和大会发言、社情民意等途径建言献策。11月28日的“委员活动日”期间举办的委员沙龙活动邀请全国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代表就“促进绿色消费”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全国政协委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
    用绿色标准培育绿色消费理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奢侈型、浪费型消费及不良消费习惯日益凸显,一些人追求所谓“高、大、上”生活方式,加剧了资源环境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电子产业飞速发展以及人们对时尚生活要求的不断提高,手机、家电等电子产品的拥有量和更新率持续攀升,大量的电子产品被闲置或废弃,为环境污染埋下了隐患。

    我认为要将促进消费绿色转型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建立和完善推动消费绿色转型的各项政策措施。而要促进消费绿色转型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快制定绿色标准体系,包括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标准、绿色宾馆饭店认证标准、绿色采购标准、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等。要通过这些标准,引导企业为消费市场提供丰富和可靠的绿色产品及服务,培育全社会的绿色消费理念。与此同时,建议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固废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加快出台《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督促生产者做好产品回收工作,避免废弃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

    在政府层面,建议制定国家可持续消费发展战略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战略部署。将推动消费绿色转型重要理念和部署纳入“十三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可持续消费的指导性文件,明确可持续消费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明确部门管理职能,明确促进可持续消费的政策与监督保障机制。还要进一步加快制定并完善绿色消费相关法律和政策。在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修改中,将可持续消费理念以及政府、企业、个人的可持续消费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各级政府部门还应加快制定并完善绿色消费的相关法律和政策,通过身体力行,完善并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全社会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