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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化推动资本市场大繁荣
——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发布时间:2015-01-13 15: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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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 崔吕萍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勾画了法治中国蓝图。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秩序,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和高效透明的法治市场。就如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教授。

    记者:您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方向是什么,“依法治市”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辜胜阻:资本市场的改革方向是市场化、透明化、法治化、国际化。而推进“依法治市”的核心目标,在于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尊重市场、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焕发生机与活力。

    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大繁荣要靠法治。推进“依法治市”重点涉及到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和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等相互影响的三个维度。依法治市要求构建严密的法律体系,清理与资本市场的市场化要求有冲突的法律法规,并填补当前法制建设的“空白”地带。法律规范体系包括“融资与并购”子体系、“市场交易”子体系、“市场与机构主体”子体系、“审慎监管”子体系、“投资者保护”子体系和“监管执法”子体系等等。“依法治市”的核心是保护产权,要保障财产所有者、投资者、创业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公平交易。要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让权力透明地、规范地运行,让政府做好“裁判员”,不当“运动员”;行政机关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杜绝违法行政,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走向“法治”,治理违法行政。

    记者:股市改革,核心是解决好市场和政府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被业界高度关注,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抓紧出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您如何看待注册制将为股市带来的变化?另外,现阶段,中国证监会也在推动股票退市、转板制度改革。其中,最新版退市制度于2014年10月正式发布,并已于11月16日正式实施。您如何评价这些改革措施?它们将为中国股市带来怎样的变化?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又该如何适应这些变化?

    辜胜阻:股市改革首先要市场化,在市场化的基础上推进法治化。股市改革的核心是解决好市场和政府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IPO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环节。注册制改革将“还权于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来筛选企业,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行政主管机关无权干涉。自主判断、自由选择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上市成功与否、定价高低都由市场来决定。在注册制下,主管机构的职责主要在于事后控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要保障发行人披露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满足投资人理性决策的信息要求,大幅减少行政审查的环节。

    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中国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投资价值。

    退市制度是利用市场机制来淘汰企业。尽快推行退市制度,不仅可以使直接融资成为“圈钱”工具的常态得以改变,同时也能扭转当前中国股市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和大量“死而不僵”的上市公司仍在存活的局面。

    此外,要建立不同市场间的转板机制,使场内交易和场外市场互动。主板市场主要定位于成熟期的企业;创业板主要定位于成长期接近成熟期的企业;中小板主要服务于达到成熟期的中小企业;而三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初创期高科技企业、未上市中小企业以及高层次市场的退市公司。

    记者:当前,业界有这样一种观点,即“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必然是一个高度依赖法治的市场”,结合《证券法》修改已进入关键阶段,您如何评价上述观点?

    辜胜阻:市场化发展要有法治化保驾护航,资本市场必须是法治市场,要依靠健全的法治体系。资本市场要从“弱法制”转变为“强法制”,就要解决A股市场的定位问题,把股市从为融资者服务转换到为投资者服务的定位上来,对于上市公司的违法犯罪要严厉惩处。《证券法》的修改也要与《公司法》、《刑法》同步推动。

    目前看来,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市场的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市值排名世界第二,债券市场余额居世界第三,期货市场交易量名列前茅。截至2014年10月,我国境内资本市场总市值已超过50万亿元人民币,全球排名第二位。据瑞士信贷预测,到2030年,我国境内资本市场的总市值将在98万亿美元左右。但是,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监管漏洞频频出现,导致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产生。在这些违法案件中,内幕交易案件数量超过一半,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案件在快速上升。2009-2012年,案件增幅年均14%,2012年同比增长21%,2013年上半年同比又增加40%。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违法案件还会增多。要解决这些问题,法律“硬件”建设要跟得上。

    因此我们建议,首先要加强法律“硬件”建设,以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证券法》等法律要随资本市场的发展适时修订。美国的《证券法》从1933年出台至今,大概修改了40多次,平均每两年就得修改一次。而我国的《证券法》却很少修订,已经跟不上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节奏了。

    其次,要加强“软件”建设,即法治意识和诚信制度的建设。诚信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诚信的保障,良好的诚信和法治环境可以支持资本市场规范性、可持续性、稳定性。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能够给投资者以稳定的预期。

    第三,要完善监管执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监管执法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是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关键。要借鉴美国、中国香港等地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经验,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执法体制机制。要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的线索,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重典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