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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制度供给 壮大非公经济
——二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月四日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6-03-16 11: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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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评论员
   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正迎来新的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4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的重要讲话,释放了清晰无误的政策信号,堪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定盘星”。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凝心聚力,勇于实践,再创民营经济发展辉煌。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已经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浙江历来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一部浙江改革开放史,也是一部非公经济发展史。历届省委、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为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非公经济蓬勃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不可否认,目前经济发展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一些好的政策在配套措施和落地效果方面还存在问题,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我们要直面问题,通过自身改革,改善制度供给,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增强政策的含金量和可操作性,让横亘在民营企业家面前的“三座大山”逐渐消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能力体现。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着力放开市场准入,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要努力当好“店小二”,树立服务理念,加强自身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手段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公平公正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推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迎来更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