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设立地方组织,最早见于民建成立时通过的《民主建国会章程》第十八条:“本会得于各省市及海外设立分会,各县设立支会。”据此,在建国前已建立起重庆分会、上海分会、港九分会、北平分会,以及武汉(地下)小组。
建国以后,1950年7月民建总会通过《筹备分支会的原则和办法》。1951年1月总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关于发展地方组织的决议》。翌年(1952年10月8日)进一步提出《筹备市分支会办法》。规定:“在省会及工商业发达的大城市,得筹设市分会;在工商业发达的中等城市,得筹设市支会。”民建浙江省第一个地方组织--杭州分会,以及随后筹建的温州、宁波支会,就是在这一时期,根据上述规定建立的。
浙江省最早建立的民建地方组织--杭州分会
民建杭州分会的筹备和成立,是根据《民主建国会筹备分支会的原则和办法》,由在杭的民建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委员筹办的。
民建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是1949年10月成立,以调整组织、发展会务,加强自身建设为己任的机构。当时,杭州地区已有唐巽泽、胡海秋、朱新予、蔡邦华担任委员。
《民主建国会筹备分支会的原则和办法》规定:“散处各地的民主建国会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委员和一般会员,如拟在当地发展分支会,在取得总会同意后,得以个人资格联合工商业界人士,用座谈会、聚餐会、读书会、演讲会等方式,向当地工商业界宣传解释政府各种政策,研究各种经济问题,顺便介绍民建会的历史、性质和任务,使工商业界对民建发生良好的印象和正确的认识,然后拟定筹备分支会的计划,连同当地工商业情况的报告,送请总会组织委员会审查,经总会组织委员会同意或修正,正式派定负责筹备人员后,始得着手进行筹备工作。”
按照这些具体的规定和步骤,在杭州“推委会”委员唐巽泽、胡海秋等,拟定筹备在杭州建立分会的计划,呈报民建总会组织委员会,并着手各项筹备工作。1950年5月10日民建总会通知:民建总会常委会第10次会议决定,派唐巽泽、朱新予、陈石民、童泉如、曹湘渠五位同志为杭州分会筹备委员。同年5月24日和9月9日,民建总会组织委员会决定推唐巽泽为杭州分会筹备委员会召集人并加推胡海秋等4人为筹备委员。1951年6月3日,民建杭州分会举行成立大会。选出民建杭州分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巽泽,第一副主任委员胡海秋,第二副主任委员李文灏(人民银行行长)。遵照民建总会指示,在民建浙江省级组织建立之前,杭州分会代行省级组织的职权。
温州、宁波市级组织
继民建杭州分会之后,浙江省第二个、第三个民建地方组织是温州支会和宁波市委员会。
民建温州支会筹备委员会是1951年11月25日建立的。此前,温州市的樊作虞、杨前坤于1951年3月在杭州参加民主建国会,并由代行省级组织职权的民建杭州分会指定他们在温州市发展民建会员,筹组民建温州市级组织。是年5月,还曾设立民建杭州分会温州小组,主办支会筹组的前期工作。支会筹委会由樊作虞担任召集人,时已有民建会员36人。经近两年的筹备,1953年6月30日,民建温州市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民建温州市支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樊作虞,副主任委员方恭敏、尚兰堂。时已有民建会员60人。
民建宁波市支会筹备委员会是1953年5月28日建立的。此前,宁波市的俞佐宸于1952年9月由民建总会批准入会。同年,代行省级组织职权的民建杭州市分会吸收冯梯云、周信涛等12人入会。民建宁波市支会筹委会主任为俞佐宸,副主任景家骝。经过两年的筹备,1955年6月9日,民建宁波市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正式成立民建宁波市级组织。由于1955年4月11日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对市级地方组织的名称定为“市委员会”,不再设分会、支会,新成立宁波市级民建组织定名为民建宁波市委员会。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建立的市级组织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后,工商业者中间,涌现了大批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分子,他们陆续参加了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当时有7个主要城市,除杭、宁、温已建有民建市级组织以外,嘉、绍、湖、金4市,也先后建立市级组织。
嘉兴市:1955年12月建立筹委会,1956年3月15日成立民建市委会。第一届主任委员庞锦祥,副主任委员张纯之。时有民建会员43人。
绍兴市:1956年8月建立筹委会,1959年6月28日成立市委会。第一届主任委员王贶甫,副主任委员陈景甫、王守信。时有民建会员33人。
湖州市:1956年10月建立筹委会,1960年4月25日成立市委会。第一届主任委员陆仲言,副主任委员严镜山、杨雨辰。时有民建会员70人。
金华市:1957年2月建立筹委会,1959年5月20日成立市委会。第一届主任委员金寿源,副主任委员陶瑞铭。时有民建会员29人。
改革开放以后建立的市级组织
浙江省的省辖市,除上述7市以外,还有衢州、台州、丽水、舟山等市。这些省辖市,都是改革开放以后建立起来的。目前,除了舟山以外,都已建立市级民建组织。
衢州市:1983年成立省直属的民建衢州市支部。1984年10月12日成立市委会。主任委员汪一尘,副主任委员刘宁人、汪明。时有民建会员36人。
丽水市:1987年7月成立省直属丽水地区民建丽水市支部。支部主任程溯本。1989年3月17日成立民建丽水(县级)市委员会。主任委员程溯本。时有民建会员48人。2000年丽水地区撤地设市,2001年11月28日成立民建丽水(省辖)市委员会。主任委员齐育华,副主任委员计勇强。时有民建会员111人。原县级丽水市委会改为莲都区委员会。
台州市:1983年5月成立省直属的台州地区民建椒江市支部。支部主任赵连城。1996年台州地区改建制为台州市,1997年3月20日成立民建台州市委会。主任委员吴国华,副主任委员柯正侃。1998年吴国华因工作调动,辞去主委职务,改选为柯正侃任主任委员,胡齐乾为副主任委员。时有民建会员170人。原县级椒江市委会改为区委会。
另外,还有一个杭州市辖的建德(县级)市,也于1988年11月8日成立建德县委员会。主任委员诸葛槐,副主任委员翁伟力。时有民建会员57人。(1994年,该县撤县设市,民建组织也改名为建德市委员会。)
民建省属支部工作委员会,是民建省委会管辖省直属支部的专门委员会,又近似于省辖市民建组织。1996年成立,主任李加种,副主任叶燕萍。时有民建直属支部8个,会员2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