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14日,民建总会常务委员会第54次会议决定,建立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工作委员会。由包达三、李作森、唐巽泽负责筹备工作。1955年2月18日经民建总会总组(55)字第50号函批准,包达三为主任委员,李作森、唐巽泽为副主任委员,唐巽泽兼秘书长,汤元炳、胡海秋、姚顺甫、俞佐宸、樊作虞、郑志新、方志高、吴贤哲、于雷、方恭敏、冯梯云11人为委员。1955年4月26日,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省工委成立前,省属7市中已经有3个民建地方组织:杭州市分会、宁波市支会、温州市支会。杭州市分会受民建中央委托,代行省级组织职权。杭州市分会会址设在杭州市建国中路横河桥大河下127号“飞轮别墅”内。省工委成立后会址也设在“飞轮别墅”内,下设2个处:工商改造辅导处、组织宣传处。唐巽泽曾任杭州市工商联副主委,曹湘渠任杭州市工商联秘书长。省工委成立时的专职干部是唐巽泽与曹湘渠商量后并经有关部门同意,从杭州市工商联干部队伍中选调来的。首批从市工商联调入的干部有汪祖裕、姜其庚、孙德禧、周介东和我5人。
唐巽泽给我们5人分了工,明确职责。汪祖裕任工商改造辅导处副处长,孙德禧任干事(办事员);姜其庚任组织宣传处副处长,我任干事,并明确姜的工作重点是宣传,我的工作重点是组织。省工委当时没有设立秘书处(办公室),有关文秘档案和财务工作请杭州市分会秘书处专职干部程岫青、吴言协助办理。周介东在市工商联是搞文印工作的,到省工委仍搞文印工作。另有一名工人茅海龙是通讯员。1956年以后又先后调来周平英、周吉士、倪之琨3名专职干部,周平英主要负责工商界会员家属工作;周吉士和倪之琨编辑省工委和杭州分会合办的会刊《浙江民讯》。
省工委专职干部属国家工作人员,经费开支由国家财政拨款(当时工商联专职干部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专职干部只有职称,没有行政级别,工商联经费是自筹的,主要靠企业会员缴纳的会费)。那时的国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很低,副处级工资高的不过是八九十元,低的只有六七十元,而一般干部的工资只有50元左右,普遍低于产业工人。干部调动是命令式的,不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组织找你谈话就是命令,没有讨价还价,只有无条件服从,调动后的职务也有上有下,工资也有增有减。我在市工商联每月工资是69.59元,调入省工委后大家定了职还定了级,我和周介东都是一般干部定为行政22级,月工资48.50元,每月收入一下子减少了21元,这给个人和家庭生活带来了困难。但我和其他同志一样,没有怨言。因为那时我们都懂得自己干的是革命工作。干革命就要有牺牲精神。革命前辈为革命流血牺牲,我们为革命减点工资算什么!同时,大家都富有理想,坚信经过全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不久的将来都会过上富裕生活的。
省工委当时的交通工具是2辆自行车。其中1辆是通讯员专用的;另1辆是专职干部共用的。车钥匙挂在办公室窗上,如果你明天要去市内办公事而且路线比较远,今天下班前得向大家打招呼,并拿好车钥匙,用后钥匙放回原处。那时买1辆自行车得几个月的工资,大家都没有条件买自行车。杭州市公交线路和公交车辆也少得很,市区办事路比较近的都靠自己两条腿走路。
省工委没有条件为专职干部提供宿舍。已成家的自己在外租房,付房租,公家是没有补贴的。单身的则在“飞轮别墅”内与杭州分会的单身干部住一起,我一度和程炜等同志共宿。
唐巽泽主持省工委日常工作(1957年包达三逝世,由唐巽泽继任主任委员)。他虽任职多,会议多,工作繁忙,但他办事果断,善于使用干部,发挥大家积极性、主动性。对干部既关心爱护、信任放手、大胆使用,又严格要求,不许马虎。要求处级干部写文章亲自动手,不能交助手写好,自己涂涂改改了事;要求一般干部工作独当一面,不能跟在处长屁股后面跑跑龙套,抄抄材料。要求每个专职干部都有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在一定时间内拿出工作成果。他很少召集全体干部直接布置工作,而是经常找汪祖裕、姜其庚商量研究,然后由汪、姜分别把任务交给我们去办理。大家都把他们两人称为唐巽泽的“左右手”。 在省工委领导班子中,唐巽泽经常请来商量研究工作的是民建宁波市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委冯梯云。冯和唐一样,深受全省工商界好评,工商界称冯为“小唐巽泽”。他们如果商量组织人事方面的事情,则把姜其庚和我叫去。有一次商量组织人事方面事情是在西湖花港观鱼草坪上。那次冯用自备相机合影留念。 省工委专职干部编制有10多人,但一直没有满员,而汪祖裕、姜其庚也一直是副处,这是由于当时考虑民建联系对象以工商界为主体,按照民建中央要求,省工委原计划从杭州市工商界会员中选调一批骨干到省工委工作,并担任各处室正职。我曾根据领导要求经手过一批名单,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考察,后因政治运动干扰一直拖延,直到1959年和1962年才调入孙延年、章炳堂两人,分别担任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副处长。其余人选则被调入民建市委会和市工商联。
省工委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发展会员,建立地方组织。我在组织宣传处工作重点是组织,唐主委就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去办理,并要求用1—2年时间,在嘉兴、绍兴、湖州、金华4市发展一批民建会员并筹建地方组织。对杭州、宁波、温州三市发展任务,唐主委认为他们有一批专职干部,工作有一定基础,可以让他们自己搞,省工委主要是总结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但要求省工委专职干部深入基层,接触群众,负责联系杭州市1个基层支部,参加他们的组织活动,对支部和会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分别向省工委和杭州市分会汇报。我联系的是杭州针织支部,只要我不出差,对支部各种活动都坚持参加,并和部分成员成为知心朋友,有的至今仍保持联系。
对嘉兴、绍兴、湖州、金华4市发展会员,筹建地方组织,唐主委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去联系完成。他告诉我此事已向省委统战部汇报,并已给有关市委统战部打了招呼,各市委统战部都表示欢迎,只要我依靠当地党委,按照各党派《协议》和民建《章程》,工作中多请示汇报,相信我一定能完成任务。
按照领导要求,我从1955年秋冬开始,先后去嘉兴、绍兴、湖州、金华4市发展民建会员,筹建地方组织。我的工作步骤基本上是四步:第一,到当地市委统战部报到,说明来意,请求支持,并请他们提供当地工商界骨干和中上层人士名单。第二,到当地工商联及有关单位党组织联系,一方面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持协助。市工商联是联系的重点,因为不少工商界骨干担任工商联领导职务,有的还主持日常工作,民建首批要发展的对象就是这些人。有的工商界上层人士虽不担任工商联领导职务,但可以通过工商联了解联系。第三,借用市工商联会议室召开工商界和中上层人士座谈会。参加座谈会人选主要是市委统战部推荐的,有的则是工商界骨干或中上层人士得到消息,主动向省工委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会上,向他们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的方针政策,讲解民建会的光荣历史和会的性质、作用与任务,请他们会后酝酿并和家人商量,在考虑成熟后提出书面申请。第四,有的发展对象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到会或不愿参加座谈,就主动上门访问,个别交谈,增进了解,消除疑虑。
在嘉兴市,首批发展了姚教杏、沈公达、庞锦祥等同志;在绍兴市,首批发展了王贶甫、陈景甫、吴惠之、周心初等同志;在湖州市,首批发展了朱希、方玉麟、陆仲言、严镜山等同志;在金华市,首批发展了金寿源、洪仰昆、章孟春、金土辉等同志。这些同志后来都成为民建各市委的领导和骨干。现在在世的不多了,但都是我一生中难忘的朋友。
有了首批会员,就把他们推上第一线,由他们按照会的章程要求去物色发展对象,征求市委统战部和有关党组织意见,并由他们做入会介绍人,最后由省工委批准入会。
由于各市委统战部支持和市工商联协助,首批民建会员的努力,嘉兴、绍兴、湖州3市先后在1956年3月15日、8月3日、10月17日成立民建市委筹备委员会。金华市由于各种原因,到1957年2月12日才成立民建市委筹备委员会。
各市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都很隆重热烈,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兄弟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工商联领导都到会祝贺并致贺词。省工委由唐巽泽副主委到会致贺词,并另安排半天时间与全体民建会员亲切交谈(湖州市成立大会因唐巽泽不在浙江,由胡海秋代表省工委到会祝贺)。
省工委在嘉兴、绍兴、湖州、金华4市发展会员、筹建民建市委期间,杭州、宁波、温州3市民建组织也有很大发展,到1956年底,全省民建会员达1067人。杭州、宁波、温州3市民建组织也按会章要求正式改组为市委员会。
省工委成立的时候,正处在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前夕。1954年前,我省已经有一批工厂经政府批准实行公私合营,主要是杭州、宁波、温州等市民建会员、工商界著名人士俞佐宸、竺培农、金润 、胡海秋、吴百亨、方恭敏等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他们在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以后,率先带头提出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实行公私合营。他们的带头示范,不但在当地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影响了全省工商业界。
1955年10月29日,在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委会议前夕,毛泽东主席两次邀请出席会议的工商界代表人士座谈,就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政策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工商业者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命运,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结合在一起,走社会主义道路。全体与会者受到极大的鼓舞和深刻的教育,一致表示要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
毛主席的讲话大大推进全国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的进程。据《浙江日报》和《杭州日报》报道,到同年11月底,全省私营缫丝工业和私营棉纺厂已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2月1日,江南药王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实行公私合营。此时,全国500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基本上实行了公私合营。
1956年1月15日,北京市各界20余万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毛主席在天安门主席台上接受了北京市在全国首先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报喜。
1月16日,民建中央举行座谈会,动员全体会员站在改造运动前列,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座谈会通过了发给地方组织的通电,紧急动员全体会员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北京市全市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消息传来,我省各市、县工商业者纷纷提出“向首都看齐”的口号,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即在全省形成。1月19日—21日,杭州等7市先后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其中杭州市74个行业、5989户,宁波、温州、嘉兴、绍兴、湖州、金华6市的私营工厂713户、私营商业15128户,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同年2月底,全省218个2000人口以上的城镇也基本上完成私营工商业的公私合营。
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省工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 出席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的浙江代表唐巽泽、汤元炳、俞佐宸等回来后,迅速向省工委委员、地方组织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干部传达学习毛主席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后又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委员联席(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省民建、工商联各级组织主要领导和工商界代表人士共260余人。通过“长会短训”的学习,与会者提高了认识,看清了前途,为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思想基础。
2. 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私营企业变为公私合营企业,私营工商业者变为“公家人”,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工商界及其家属普遍存在“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心态。省工委要求各级领导和专职干部,通过座谈会、支部会和个别交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深入基层,接触会员群众,了解会员接受对私改造情况,听取意见,并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会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务必如实整理上报。
3. 党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赎买政策,不仅在工商界,而且在党内以及在工人阶级队伍中都引起不同的反响。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并在党内外安排了一定时间,广泛地进行了赎买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讲解工作。省工委也安排了一定时间组织各级领导和专职干部学习有关文件。
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党和国家对私改造工作的重点从企业转向对工商业者人的改造。民建工作的重点也相继转移,当时省工委的工作主要是:
1. 推动各地方组织,教育帮助会员在公私合营企业里,在工商界群众中发挥带头、模范、桥梁作用。各地会员普遍制订了自我改造规划。很多会员在企业里工作表现出色,得到企业领导和企业主管部门的表扬和奖励。民建各市委会也采取各种方式,对工商界先进会员进行表扬和奖励。有的市委会还举办了工商界会员先进事迹展出。
2. 要求会员搞好公私合作共事关系,重视会员反映的问题。如公私合营以后,根据“量才使用”的原则,有的工商界会员在公私合营企业或专业公司安排了一定职务,但与公方代表和企业职工在合作共事关系上一度出现“相敬如宾,相对无言,相安无事”状况,工商界作用难以发挥;有的会员要求退还在公私合营高潮中增加的资金;有的会员在企业清产核资中,由于心存疑惑,自报自估资产时,有“宁低勿高”现象,在评议复查中又要求纠正;关于清产核资以后的定息问题,是工商界会员关心的热点,普遍企盼定息利率是“坐三望四”(即三厘或四厘)。省工委积极认真地收集整理各地方组织报送的和省工委召开有关会议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上报省委统战部和民建中央。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工商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1956年夏,陈云副总理在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资本家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是财富,不是包袱,要用。用他们的知识、技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年8月,国务院八办召开了以研究公私共事为主题的公私合营企业工厂公方代表座谈会,还下发了《关于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私营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问题的指示》。国务院并通知各地复查纠正清产核资中的低估现象、退还工商界在改造高潮中的各种增资。关于定息,中央决定五厘,7年不变,到期再议(后改为10年)。党和政府对资改造的一系列政策,工商界和家属普遍反映“ 皆大欢喜”,“喜出望外”。 省工委还配合省委统战部和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公私合营企业公私共事条例》、《在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私方人员工作守则》(25条)。各地工商行政部门和公私合营企业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改善合作共事关系,使工商界有职有权,同时鼓励工商界守职尽责,为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党和政府提出了对工商业者进行思想和世界观改造的任务。在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的支持帮助下,省工委和各市委会都制订了学习规划,并配合工商联办起了工商界政治学校(讲习班),组织民建会员和工商界骨干学习时事政策和政治理论。同年10月,省工委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座谈会,研究进一步搞好工商界政治学校(讲习班)问题。到1956年底,全省参加工商界政治学校(讲习班)脱产学习的民建会员和工商界骨干已有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