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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府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4-07-08 2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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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市政协委员 蒋胤华
   第一、杭州市是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城市,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由于市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通过法律解决纠纷和冲突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为此,法律援助的数量和法律援助的事项已呈现不断上升趋势,鉴于现有经费不足以保障贫弱群体法律援助的需要,建议政府制订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经费投入方法,具体投入办法可结合杭州实际经济实力,参照国内外法律援助工作比较先进的经验及做法,按杭州市年GDP比例、按人均、或按个案确定补贴标准,建议一步到位。
第二、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工作并非司法行政一家之事,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互动,全面支持和配合,涉及法律援助工作要开“绿灯”,在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调查取证免除相关收费的立法尚未出台前,政府应尽快向有关职能部门以文件方式规定取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调查取证费用,同时加快将此事列入对《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的修改内容之中,以此减轻办案经费压力,让更多的人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