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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实际起征点的提案
发布时间:2004-07-08 2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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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市政协委员 王瑞光

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个人所得税的起税的起征点调整至800元,这是国家根据全国情况规定的统一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绝大多数纳税人的收入已经超过了这个基准点,靠工薪为主要收入的群体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8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合理性,已越来越受到质疑,认为它已经影响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我国各地的经济状况相差很大,全国按一个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符合实际情况,起征点应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生活水平来制定,过低的起征点导致纳税增多,从而抑制居民的消费扩张,削弱经济的增长。
目前杭州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是国家规定的800元起征点+通讯费补贴(实际取得数),估计是1100元,这与杭州市的经济不太相符。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杭州市城乡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12898元,同比增长9.5%,其中工薪收入占了大头,为8554.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6.3%、高于南京的10195元。   建议制定出台“提高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的规定,使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与其他财政财务规定相衔接,简化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明确适用范围,规定只选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其他诸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稿酬、劳务报酬等等均不享受,并且只适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纳税人.规定还应明确可免税的补贴项目内容,如通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内容.应明确制定统一标准,建议此标准为800元,考虑到目前实际执行的情况,预计上调免税扣除额度对于我市个人所得税造成的减收影响不会很大,但受益面极广泛。可以说这一规定惠及每一个缴纳工薪所得税的杭州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