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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杭州市水务局,加强水资源统筹管理的提案
发布时间:2004-07-08 2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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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杭州市委会

目前我市在与水有关的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着多头管理问题,形象地说,是“六龙治水”;钱塘江由省钱塘江管理局管理;运河由市运河管理处管理;地下水(包括矿泉水)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农村水利由市林水局管理:城市河道由市城乡建委管理;排污由市环保局管理。这种多头管理现状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勿庸讳言,也确有其局限性。比如:政策难以协调;部门之间有权力、利益之争;对水务管理的认识水平难以提高;管理上存在漏洞等。
众所周知,水是一种流动性的、流域性的、互通性的存在物,对它的管理权,不应该分割,而应以统一的、集中式的为宜。水还是一种人们生活、生产所不可或缺的资源。在实施可持续战略、走新型工业化之路的今天,在对水的认识上,应树立“水经济”和“水工业”的先进理念。现代水经济是对水进行投入,进行保护性、改善性的经营,注重节约和可持续利用,同时引入市场经济。其定义是:水经济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依托水资源,将治水、护水与开发水相协调而发展起来的经济。水工业理念亦主张将给水与排水作为统一体,以融入高新技术的水质处理为核心内容,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 展,并提供各种供水服务。这两个理念,都要求对水务进行统一管理。
当前,我市正致力于建设效能政府,所以无论从目前杭州水务管理的局限,还是从水资源的性质和水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都有必要在我市设立水务局,对水务进行统筹管理,行使统一的管理权。从已成立水务局的一些地方如上海、本省的金华等地的实施情况来看, 成立水务局后,对水务的管理比以前顺畅,工作效率也提高了。
考虑到机构精简问题,设立市水务局时,原有水务管理机构的业务和人员应予撤并。市林水局将不再管理农村水利;市运河管理处成建制并入水务局;市城乡建委不再管理城市河道;市环保局也将不负责排污管理。
借鉴外地没立水务局的成功经验,我们建议新成立的杭州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市水利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汁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告;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行业的管理;负责水文工作。   4、主管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负责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排水费征收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负责排水行业的管理。   6、主管本市河道(包括人工水道)、湖泊、水库、江海堤防,并组织整治;负责钱塘江流域杭州部分的开发整治。   7、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区、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8、主管各类水利工程;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水地保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