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2006年以来民建浙江省先进基层组织工作已启动
发布时间:2008-09-09 13: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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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寿遐
9月3日下午,民建市委会召开全市总支、支部主任会议,传达贯彻民建省委会《关于评选表彰2006年以来民建浙江省先进基层组织的通知》精神,全面部署评选工作,总支、非总支以外支部主任参加了会议。 
民建省委会决定,将在今年10月召开民建全省基层组织工作经验交流大会,并在大会上表彰一批2006年以来民建浙江省先进基层组织。本次评选对象为民建全省各级基层组织,包括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评选条件共六个方面:
1、思想建设方面。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及时,内容丰富,形式创新;注意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帮助会员进行自我教育,及时反映问题,疏导情绪,统一思想。
2、组织建设方面。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组织领导能力强;组织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执行上级组织的任务、要求准确及时;支部活动一年6次以上,出席率70%以上,覆盖率90%以上,形式多样,充满活力。
3、参政议政方面。组织会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参政议政材料,每年提交各类参政议政材料2篇以上;参政议政取得实效,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部门重视;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向省、市委会上报信息每年3条以上,会员参与面较广。
4、 社会服务方面。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类扶贫帮困、咨询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受到有关方面好评;每年组织社会服务活动1次以上。
5、培养人才方面。积极物色、推荐高素质人才入会;为优秀会员提供各类学习、培训机会;积极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
6、团结互助方面。关心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为会员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关心、照顾老同志;成员之间联系密切,团结互相,具有较强凝聚力。
为了评好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市委会要求各总支和支部都要认真总结好工作,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努力展现杭州民建基层组织的整体形象。请各参评总支和支部将申报材料于2008年9月16日前上报市委会组织处。市委会将根据汇总情况以民主推荐等形式产生先进基层组织的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