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杭州市委会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侵权责任法》
发布时间:2010-08-24 10:23:47
|
作者: 苏廷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今年7月1日施行。该法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为使机关干部深入了解《侵权责任法》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8月12日上午,市委会邀请民建会员、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樊德珠为机关干部作《侵权责任法》的讲解与辅导。杭州市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市委会副主委郭清晔,秘书长吴彦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学习,宣传处处长王萍主持了讲座。
樊德珠律师通过详实的资料、丰富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对《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亮点及有关章节、条款的内涵、深入浅出地作了分析和讲解。大家积极参与互动交流,就日常所闻所见有关侵权责任的疑惑进行了咨询,樊律师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详细的法律指导,使大家开阔了视野,对《侵权责任法》有关案例的了解及进一步掌握该法的精髓感到意犹未尽。
郭清晔副主委作了总结发言。他说,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民的维权意识,有助于更好地化解侵权纠纷,将为保障个人平等权利发挥深远和重大的影响,将为建立和谐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这次学习是民建杭州委会机关全年普法教育计划的内容之一,作为党派机关干部,必须要有法律意识。年轻干部要传承民建会的优良传统,学习老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作风,希望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学法、懂法、用法,为建设“三型”机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