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近20年会龄的老会员,我现在江干区一支部,大学法学本科毕业。1990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杭州延安路――老杭州人都熟知,但可能不少人还不知道在其繁华路中段484号的市府综合楼内曾有过一家律所――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不可小瞧呢!她可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在杭城的首家律师事务所。据悉,其前身--“杭州市法律顾问处”在市司法局未恢复组建前就有了,不过当时还属市中级法院一个部门,后归口市司法局。回眸当年其他市属国办律所第二、第三、第四律所都是其分设出的“杰作”,不仅如此,她还是我最初入行律师业,师从当年知名律师、该所主任、正高级职称的一级律师魏建新进行拜师学艺,实习、拿律师证,开始我律师职业生涯的“娘家”律所。
1993年因工作原因我转入了区属国办律所――杭州市第九律师事务所,这也开启了此后我与江干区的不解之缘;1997年7月我经市民建前辈会员、时任市政协委员、高级工程师的陈炳炎热心推荐介绍加入民建。
当我来到这个此前完全陌生的民建江干区支部后不久就发现:在以金如松、应惟白等前辈会员的带头示范下,大家都能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会员间友情,尤其是支部带头人那种“以心相交,互帮互助,大局为重,共谋发展”的理念,更是我学习的榜样。前辈会员们为了让支部会员能获得更多的行政资源支持、也使支部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如松主任一直希望江干民建会员内中能成功推选出区管实职干部。当时支部里就只有志明和我两位属体制内人员,其他都是企业家。因此我们俩成为支部重点培养对象。大约支部成立二、三年后,金所长在届中就主动让“禅”之意,力荐志明与我担任继任主任和副主任,以尽早实现江干民建区管实职干部“零“突破。
而每当我追根溯源起自己为什么热爱民建的动因时,就会想到金所长等前辈那种以“大局为重,点燃自己,照亮别人,舍得奉献”的高尚品德和祟高精神激励我热爱民建,感恩民建,服务民建,回报社会。
我从1998年起,在组织的培养下,开始担任了支部委员和副主任。
我本是喜欢法律,热爱律师行业,并无意涉入“政坛”,但我肩负组织沉甸甸的“实职干部零突破使命”,也曾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2000年夏我作为区管后备干部被江干区委组织部选送至区委党校进行“江干区第十一期中青干部培训班”学习。区委党校学习期间,时任区委书记兼区政协主席的王海超还特地前来观摩叶泽、卢永良、我等12名区各部门后备干部组成的辩论对抗赛辩论及点评,我也给领导们留下深刻影响。当组织程序积极推进时,不料突遇国家出台为加入“WTO”而明令国办律师在3个月内与所在司法局编制脱钩的规定,当年底我们这帮有体制内身份的”“官办律师”,一转眼就变成了“民办律师”。作为踌躇满志准备进行“零”突破的“支部种子选手”的我,一下子“泡汤出局”。现在盘点起十一期中青班的40多名学员,除极个别外,基本上都是区管干部,甚至是市管干部。稍后我虽又进行“挣扎”参加全市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拨笔、面试考试过关,但最后还是与司法局长职位“失之交臂”,彻底没“戏”。每次回味这段“出征“经历,总感自己“激情过程,悲壮结果”,但“无形”收获颇多,无悔时代和青春……
当然,如今值得特别幸慰是:在江干民建二十年历程的最后三年内,以应群颖主委为代表的江干民建会员,传承江干民建奋斗精神,终于实现了“江干民建”区管干部实职安排的“零”突破;实现了江干民建前辈们期待己久的“区管干部实职梦”夙愿。
而就我个人而言,几经挫折几经磨练,颇多的参政议政经历和成果,却为我如何做好律师提供实践经验和积累了政治资本。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没有理由气馁,律师路上的“律师事业及律所梦”正等着我自己去圆呢。
2006年,我创办了自己的律所――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数年后成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江干区文明单位”等;国家评价和衡量律师专业水准的律师专业职称,我一步一个脚印地从四级律师、三级律师、二级律师、一级律师,现己达最高专业职称层次――与大学正教授职称并级的正高级律师职称,即一级律师,按目前杭州市最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我属有幸列入目录范围之人。
而在整个律师行业中,我在杭州市5000多名全部律师组成的杭州市律师协会中现任常务理事(19名之一)之职,另有多项省市律师行业职务及其他各类社会兼职职务。在民建组织内,一直受组织重视和培养,现为民建杭州市委员、江干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兼一支部主任、民建杭州市江干区专家工作委员会主任等。
近二十年的民建经历,我由衷感谢民建,感恩民建,她使我成长,使我成熟,使我发展。使我通过参政议政平台,锻炼了自己,也促进了自己律师事业大力发展。如今我真正感悟到:有作为才有地位,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具体地讲:
一、人大、政协是律师参政议政,提升律师形象的重要政治平台之一。
我1998年3月-2007年2月担任杭州市江干区第一、二届政协委员;2007年2月-2012年2月当选杭州市江干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2年2月起当选为杭州市江干区第四届政协常委。我提交的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我撰写的《发挥专业优势,为品质之城作贡献》一文,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征文活动中,荣获杭州市三等奖。
二、促进社会稳定和法治进步是律师参政议政成果体现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7年,我立足一定政治高度,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该案直接促使国务院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及时修改,并促进《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现该案入选在最高法院的《人民法院案例选》和《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08年刑事审判案例卷)》。又如:2010年初,我成功调处一起社区居民围墙倒塌致人死亡的突发事件,并在现场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促进了社会稳定。该事例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且入选杭州市“五五”普法精彩瞬间。2011年6月,《人民日报》在题为《杭州:建出来的“幸福城市”》报道文章中也对此进行了正面报道。2012年元旦《杭州日报》又刊发了记者对我的专访报道。
在法律前沿专业探讨上,我发表的《浅谈司法实践中部分“新类型受贿”的法律理解》论文引起中央《法制日报》关注和采访;2012年5月8日,《法制日报》刊登了《“收钱不办事”新型受贿案引发深层讨论-刑法中受贿罪构成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否修改》的反腐倡廉司法前沿文章。随后,《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凤凰网》、《环球网》等全国100多家主流媒体网络进行转载报道。
2012年6月13日,《检察日报》在题为“律师:在承担社会责任中彰显价值”记者报道文章中,充分肯定了我在化解可能发生突发矛盾的正面作用。2013年3月27日,《人民日报》在题为“浙江:法律服务覆盖城乡”一文中这样报道的――“蹲点社区,熊辉伦只是一个缩影。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三方”身份优势,浙江律师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市民代表、民主党派、政府法律顾问等身份也是律师参政议政的新途径之一。
2008年8月,时任杭州市长蔡奇主持召开了第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当会议审议《现有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规划管理规定》时,我以市民代表的身份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引起了会议各方高度关注,而蔡市长当众夸赞“真不愧是律师”的结束语,却成为第二天《每日商报》等相关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新亮点。记得:当时时任副市长、我们民建的陈小平主委也在会议主席台上。
如:2010下半年,我在国家信访局、浙江省信访局、杭州市信访局、江干区信访局等四级信访局领导现场接待和答复被拆迁信访户代表对话中,以“第三方”身份提出的法律观点和建议,获得各方好评,提升了律师地位,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律师参政议政,有利于促进律师工作共同发展
2007年7月,我承办的“杭州孩儿巷98号‘陆游小楼’拆与保民事诉讼案”被评为“浙江律师在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中最有影响力的十大案件”之一,并直接促使《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改,成为杭城数百幢历史建筑得以保留的转折点,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也做了专题报道,2009年4月,前国家主席也前往参观及题词。现杭州孩儿巷98号已成为“杭州陆游纪念馆” 和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另外,前中央新闻组组长,新华社著名记者,现为国务院研究室司长朱幼棣所著的《后望书》中介绍了其保留古宅的律师积极作用。该案二审能够“锋回路转,反败为胜”的关键在于:来自杭州市房管局回复人大代表周蕙建议案而作出的“停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法律效力”行政决定,该证据成为二审改判的直接依据。至今回想起当年能够采集到这份关键证据完全得益于本人长期参政议政的经验积累和政治启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我还被评为“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 “杭州市中介服务业标兵”、“杭州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杭州市律师进社区工作十佳律师”、 “杭州市助残先进个人”、“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等诸多荣誉,这些律师工作的荣誉取得是与本人参政议政成果密不可分的。简言之,参政议政促进本人律师工作的蓬勃发展。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团结报、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钱江晚报、今日早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曾多次采访报道过我的法律观点和相关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