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9年省两会专题
薛滔菁:重视既有高层建筑检查,消除坠落物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09-12-29 15: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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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建起了一大批的高楼大厦,给城市增添了现代化气息,也大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如玻璃幕墙建筑,以其自重轻、工期短及外观时尚的特点,受到不少建筑商的青睐。
    但是,有些高楼大厦使用年限已久,隐藏了一些不安全因素,如使用了十多年的“中老年”玻璃幕墙建筑,在玻璃幕墙遭受严寒酷暑的侵蚀后,玻璃就容易自动爆裂坠落。再如一些楼顶或楼的高处设置了大型的广告牌(架),使用了多年以后,尤其是在台风来临时,发生广告牌坠落。这些坠落物极易砸伤行人、砸毁车辆等物品,由此导致的纠纷有时解决起来难度较大。
    为了保证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矛盾纠纷,建议定期对我省的高楼大厦进行普查,特别是玻璃幕墙建筑,对其怕冷怕热,易损易坏,易脱落伤人的致命弱点给予重点关注。发现问题后应限期整改,并严格验收,不合格的要业主再予整改,而且还要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的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建立好检查对象的维修记录档案,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
    本文系省人大代表、杭州市民建会员薛滔菁在省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