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
-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
- 聚焦2024全国两会
- 聚焦2024浙江省两会
- “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
- 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
- 2023全国两会聚焦
- 聚焦2023浙江省两会
- 学习贯彻民建十二大精神…
- 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
- 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
- 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
- 2022年全国两会
- 十九届六中全会
-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 2022年省两会
- 2019年两会专题
- 2018年两会专题
- 2016年两会专题
- 民建成立70周年
- 2015年两会专题
- 五水共治
- 2014年两会专题
- 2013年两会专题
- 民建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
- 2012年两会专题
-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
- 2011年两会专题
- 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 2010年两会专题
- 建国60周年
- 抗击疫情 浙江民建在行…
- “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多党…
- 庆祝改革开放40年征文选…
-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
- 优秀会员专题
- 纪念汤元炳同志诞辰100…
- 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专题…
- 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专…
- 2009年省两会专题
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2009年省两会专题
方新旗:加大政府投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12-29 16:36:20
|
作者: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省作为全国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理应在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先行一步。
一、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
1994年,我省开始试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5年后于1999年进入整顿规范期。
(一)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的积极意义
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打破了以往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对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有力地促动了农民养老观念的转变。通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大力宣传和深入实施,冲击了农村依靠土地、家庭养老的固有模式,为农民灌输了社会养老保障的新观念,使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有了初步的认识。二是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年老农民的基本生活。三是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前国家只是对城镇职工的退休生活实施保障,未涉及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则突破了城镇职工的范畴,把养老保险制度延伸到了农村。
(二)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一是缺少政府补贴,不能体现社会保障功能。农村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村级集体经济补助为辅。政府在资金筹集中不承担责任,这就直接影响了政策效应。二是缴费随意性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缴费额和缴费年限由个人决定且没有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一次缴费最少的只有25元,最多的达到4.6万元,实际参保水平参差不齐,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不能走上规范化、正规化道路。三是缺乏正常调整机制。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乘以系数计算,多缴多领,缺少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致使养老金增长与经济发展脱钩,养老金待遇与实际生活水平不相适应。四是实施过程中有偏差。参保扩面的方法欠妥,以下指标、压任务的行政手段来达到参保扩面要求,以致为中断参保、退保现象的大量发生埋下了隐患。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和网络建设滞后,也使得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制度缺陷严重阻碍了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是农民参保意愿不高,参保覆盖面窄。目前参保人数约占农村劳动力的10%。二是征收额呈下降趋势,退保现象严重。农村养老保险在经历1996年至1998年的扩面后,基金征收额呈逐步下降趋势。参保农民连续多年中断缴费情况十分普遍,同时近年来中途退保现象也日趋严重。三是缴费水平低,个人账户积累额少。农村养老保险费缴多缴少由参保人员自行决定,缴费额普遍较少,个人账户平均储存额只有577元/人,总体水平偏低。四是待遇水平低,保障功能弱。平均月领取标准50元左右,最低的每月仅领取1元。
二、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意愿
据调查,目前农村居民在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意愿:
(一)参保意愿较高。在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例的影响下,农民对参加政府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了正确的认识,思想观念转变很大。被调查者中有62%的人表示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障问题,而这其中约70%的人表示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意愿较高,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参保意愿也在不断提高。
(二)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要切合实际。从座谈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民认为在缴费标准上要让农民承受得起,在享受待遇水平上要让农民保得了基本生活。如果能保证按每月100元左右标准一次性缴费后能领取每月200元左右的养老金,就可以满足基本生活支出需要了。缴费水平最好低起步,享受待遇保基本。
(三)希望缴费方式能灵活多样。在走访调查中,农村居民普遍希望缴费方式能灵活多样:缴费既可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也可一次缴多年;部分群众甚至提出一次性缴纳,认为这样省时省心。灵活的缴费形式既可使有正常收入来源的人员参保,也能照顾到依靠子女生活的老年人及部分生活困难的人员参保。
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加政府补贴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形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三方融资机制,切实帮助农民实现“老有所养”。
(一)确定合理缴费标准。鉴于农民的实际缴费能力较弱,因此缴费标准不宜设置过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合理设置缴费比例。缴费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保障个人基本生活。参保人员满60周岁后,符合缴费年限规定(如缴费须满15年)的,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补贴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以实现个人基本生活保障。
(三)明确政府补贴责任。政府补贴应作为新制度的亮点,各级政府都应确保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财政补贴可采取“补出口,定额补”的办法,即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时给予参保人定额补贴。
(四)增强制度弹性。对年龄偏大人员给予特殊照顾。参保人员满60周岁时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实行补缴政策,允许一次性缴满剩余部分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参保时已在60周岁以上的无社会养老保障人员,实行待遇确定型一次性缴费制度。
(五)注重制度有序衔接。及时实现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对已享受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增发政府补贴养老金;对其他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不愿转入的应听凭自愿。同时,应当妥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工作。
建议,省政府制定出台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并明确省政府的相关责任,形成各级政府共同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格局。
一、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分析
1994年,我省开始试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5年后于1999年进入整顿规范期。
(一)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的积极意义
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打破了以往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对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有力地促动了农民养老观念的转变。通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大力宣传和深入实施,冲击了农村依靠土地、家庭养老的固有模式,为农民灌输了社会养老保障的新观念,使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有了初步的认识。二是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年老农民的基本生活。三是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前国家只是对城镇职工的退休生活实施保障,未涉及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则突破了城镇职工的范畴,把养老保险制度延伸到了农村。
(二)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一是缺少政府补贴,不能体现社会保障功能。农村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村级集体经济补助为辅。政府在资金筹集中不承担责任,这就直接影响了政策效应。二是缴费随意性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缴费额和缴费年限由个人决定且没有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一次缴费最少的只有25元,最多的达到4.6万元,实际参保水平参差不齐,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不能走上规范化、正规化道路。三是缺乏正常调整机制。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乘以系数计算,多缴多领,缺少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致使养老金增长与经济发展脱钩,养老金待遇与实际生活水平不相适应。四是实施过程中有偏差。参保扩面的方法欠妥,以下指标、压任务的行政手段来达到参保扩面要求,以致为中断参保、退保现象的大量发生埋下了隐患。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和网络建设滞后,也使得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制度缺陷严重阻碍了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是农民参保意愿不高,参保覆盖面窄。目前参保人数约占农村劳动力的10%。二是征收额呈下降趋势,退保现象严重。农村养老保险在经历1996年至1998年的扩面后,基金征收额呈逐步下降趋势。参保农民连续多年中断缴费情况十分普遍,同时近年来中途退保现象也日趋严重。三是缴费水平低,个人账户积累额少。农村养老保险费缴多缴少由参保人员自行决定,缴费额普遍较少,个人账户平均储存额只有577元/人,总体水平偏低。四是待遇水平低,保障功能弱。平均月领取标准50元左右,最低的每月仅领取1元。
二、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意愿
据调查,目前农村居民在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意愿:
(一)参保意愿较高。在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例的影响下,农民对参加政府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了正确的认识,思想观念转变很大。被调查者中有62%的人表示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障问题,而这其中约70%的人表示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意愿较高,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参保意愿也在不断提高。
(二)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要切合实际。从座谈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民认为在缴费标准上要让农民承受得起,在享受待遇水平上要让农民保得了基本生活。如果能保证按每月100元左右标准一次性缴费后能领取每月200元左右的养老金,就可以满足基本生活支出需要了。缴费水平最好低起步,享受待遇保基本。
(三)希望缴费方式能灵活多样。在走访调查中,农村居民普遍希望缴费方式能灵活多样:缴费既可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也可一次缴多年;部分群众甚至提出一次性缴纳,认为这样省时省心。灵活的缴费形式既可使有正常收入来源的人员参保,也能照顾到依靠子女生活的老年人及部分生活困难的人员参保。
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加政府补贴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形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三方融资机制,切实帮助农民实现“老有所养”。
(一)确定合理缴费标准。鉴于农民的实际缴费能力较弱,因此缴费标准不宜设置过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挂钩,合理设置缴费比例。缴费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保障个人基本生活。参保人员满60周岁后,符合缴费年限规定(如缴费须满15年)的,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补贴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以实现个人基本生活保障。
(三)明确政府补贴责任。政府补贴应作为新制度的亮点,各级政府都应确保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财政补贴可采取“补出口,定额补”的办法,即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时给予参保人定额补贴。
(四)增强制度弹性。对年龄偏大人员给予特殊照顾。参保人员满60周岁时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实行补缴政策,允许一次性缴满剩余部分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参保时已在60周岁以上的无社会养老保障人员,实行待遇确定型一次性缴费制度。
(五)注重制度有序衔接。及时实现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对已享受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增发政府补贴养老金;对其他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不愿转入的应听凭自愿。同时,应当妥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工作。
建议,省政府制定出台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并明确省政府的相关责任,形成各级政府共同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