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09年省两会专题
丁国玉:关于加快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利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12-29 16:38:19
  |  
作者: 丁国玉
    金华地处金衢盆地东段,境内黄土丘陵资源丰富,2005年,根据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部署,该市开展了婺城区、金东区的黄土丘陵综合开发试点工作,黄土丘陵开发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该市将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继续做好利用黄土丘陵进行综合开发建设的文章。开展新一轮黄土丘陵综合开发是一项探索性工作,一些问题有待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和支持。
    一、金华市黄土丘陵的资源状况及开发潜力。金华市地势南北高,中间低,盆地底部广泛分布着起伏和缓的低丘岗地,海拨一般在50-250米,面积约470万,其中属黄土丘陵的约为291万亩,占61%。据初步统计,金华全市25度以下黄土丘陵资源82.2万亩。其中现状为耕地的15.6万亩,林地22.9万亩,其它农用地37.4万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6.3万亩。根据生态环境、经济承受能力、开发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预测近期可用于开发非农建设用地15万亩(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3万亩);可用于开发农业用地7.42万亩(其中可新增耕地4.93万亩)。从调查情况看,黄土丘陵资源主要分布于金华市区及兰溪、东阳、武义、永康、浦江等县(市)。在现有政策和规划约束下,该市的黄土丘陵宜农开发资源潜力不能满足本市的耕地占补平衡。
    二、金华市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利用情况。金华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和珍惜新一轮黄土丘陵综合开发的机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问题。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工作。书记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六次听取汇报,县(市、区)长会议两次听取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婺城、金东试点现场指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视察组也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调查研究。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乡镇深入基层村,加强调研,想方设法,一个一个地解决问题。
    二是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开发。金华市高度重视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有六个县(市、区)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并得到县(市、区)政府批准,其余三个县(市、区)在今年7月底能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抓好开发利用,注重工作实效。2005年开始,金华市分别在金东经济开发区和婺城区金西开发区进行黄土丘陵综合开发试点、试点区块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金西开发区利用黄土丘陵实施工业园区开发的第一期开发试点已全面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引进企业58家;金东开发区工业用地试点区块的开发也已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进入全面开工建设。金东区上荷塘试点项目面积3986亩,投入3千多万元,通过开发,将耕地、旱地、园地、林地整理成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1456亩。婺城区蒋堂镇和汤溪镇两个利用黄土丘陵垦造耕地试点项目也全面完工,增加耕地830亩。
    三、新一轮黄土丘陵综合开发有待省政府明确和支持的几个问题。
    金华市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将突出解决建设用地保障这一重点,努力突破用地瓶颈,达到既强化耕地管理,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目的。下一步,金华市将继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做好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建设。特别是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把黄土丘陵综合开发作为一项内容予以体现,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争取打开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为浙中城市群、金丽衢产业带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要素支撑。
    新一轮黄土丘陵综合开发是一项探索性工作,一些问题有待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的支持。
    (一)建议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相衔接问题。现阶段黄土丘陵开发利用规划存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的问题,建议省有关部门根据现行的法规政策,在保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主要控制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地方对黄土丘陵资源相对集中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同时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黄土丘陵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系统考虑,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体现,使两规相符,从而使黄土丘陵开发利用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二)建议明确林地和园地、旱地地类确认问题。现阶段林业部门对林地的确认管理与国土管理部门对园地、旱地的确认管理中厚在不相衔接的问题,建议省政府予以协调明确,以便地方根据黄土丘陵开发利用规划实事求是确认地类。
    (三)建议增加林地开发指标。建议省政府统筹协调林地开发成耕地的具体政策。同时,目前利用林地开发成建设用地已纳入计划管理,涉及占用林地指标有限,制约了黄土丘陵开发规模,建议省里增加黄土丘陵开发涉及占用林地增加部分的指标。
    (四)建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当前全省建设用地指标主要按各地经济发展指标情况进行分解,对黄土丘陵进行非农建设开发没有新增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建议省里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特别是在非耕地的农转用指标上给予倾斜,以利于黄土丘陵资源的集中成片开发。
    (五)建议给予黄土丘陵开发一定的补助。利用黄土丘陵资源进行开发成本比在平原地区要高,如在黄土丘陵地块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垦造耕地项目工程总成本约为1.5万元/亩。建议省里在面对黄土丘陵开垦耕地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