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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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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共和国大事摘编
发布时间:2009-12-24 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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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全体出席并宣布就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首都30万人聚集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建议中央人民政府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纪念日。

  194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文件指出:在1949年内已经解放了除西藏以外的全部中国大陆,歼灭了敌军260万人。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在中国的反动统治已被永远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巩固地建立起来。随着战争的胜利结束,中国人民已经可能并且必须把主要的力量逐步转入和平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