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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团体提案]促进我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0-01-29 10:30:02
|
作者: 民建浙江省委会
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正加大投资,加快铁路、民航、公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重大项目的建设周期,本届政府后期及整个“十二五”期间都将是高速建设期,这是加快综合客运站场建设的重大机会窗。我省应抓住机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换乘距离更短、时间更省、效率更高的出行服务,也为形成绿色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一、我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省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建设起步较晚,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1、县级以上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但县级以上客运站数量几乎没有增加,出行便利程度下降。虽然一级客运站有所增加,但都是随城市扩大,老的三四级站外迁形成的,总数并没有增加,使车站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加上与城市公交系统的衔接普遍不畅,外迁后的便利性往往不断下降,使公共客运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无法提高。一些新投入使用的客运站出现出行人数下降,运输经营户经营困难,车站经营亏损的局面。
2、公路运输站场与城市公交站场和铁路、民航站场单独设置,严重影响到公共运输系统的整体效率。目前除嘉兴、海宁等部分城市、城乡公交统一规划建设的站场外,全省大多数公路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的衔接不尽如人意。随着站场外迁,平均换乘次数和换乘成本不断增加,便利程度显著下降。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综合客运枢纽基本空白,不同运输方式的站场衔接问题十分突出。目前由于体制分割,铁路、航空枢纽往往仅考虑与中心城市的衔接,没有为其他铁路、航空无法覆盖的中小城市及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便捷的公路换乘服务,影响到铁路、民航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3、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标准与规范滞后。目前,我国尚没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标准与规范,各种运输方式枢纽站场建设均执行各自的行业标准,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缺乏指导与规范。
4、没有建立有效的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政府投入不足。政府部门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站场运营机制,建设主体、运营主体、使用主体之间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造成政府对综合枢纽的投资渠道不畅,资金投入不足。企业对站场的营利模式不稳定,收益水平低,投资意愿不足。
二、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意见建议
“十二五”期间将是浙江省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及港口等多种运输方式网络化、集约化和整合发展的历史性阶段,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公路运输和城市公交及其他运输方式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对于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发挥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1、坚持规划先行
浙江省人口密度高、土地和矿产性资源少、人均环境容量小的特殊省情,决定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必须走出一条土地、能源占用少、生态环境影响小的交通发展之路。应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各种运输方式及城市公共交通的枢纽站场统一布局,统一列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使城乡及不同运输方式的站场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一个整体,为条件成熟后进一步实现综合运营及管理打下基础。我们认为,规划中一定要对枢纽换乘区规划用地、新线引入的线位、桥位、甚至高架线路等所需的空间资源进行控制性预留,从而实现交通枢纽与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做好协调工作
做好协调工作,对于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以及城乡交通之间的有机衔接、协调运转,提高土地等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涉及到发展改革、交通、铁路、规划、建设、市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如何做到高效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建议明确各阶段建设的责任主体,其它部门协调配合。省有关部门应更多地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同时加强对市、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指导。
3.加快地方交通大部门制改革
打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道路运输做好接驳、串联工作,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有利于破除各种形式的关卡壁垒,改变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的局面,对统一规划加快同步实施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中央大部制改革有效地整合了道路、水运、民航、邮政资源,为全国实现“大交通”体系的建立打下良好的基础。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和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市、县交通大部门制的改革。
4.制订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地方行业标准
综合客运枢纽要整体建设以实现土地和空间的综合利用,需要对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组织方式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往往会与现行的各种运输方式独立制定的建设标准相矛盾。在国家一时不能出台综合运输站场标准的情况下,省发改委作为综合运输协调部门可以根据综合运输的需要,制定不同类型综合运输枢纽站的等级划分和建设的地方标准,以适应城际、城乡客运公交化和综合化的趋势。
5.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资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综合客运枢纽属于准公共物品范畴,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最突出表现在投入大、投资回报低。因此,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应由政府主导。此外,为了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保证充足资金来源,除政府引导投资外,应广泛拓展渠道,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运输枢纽的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以保障城市交通枢纽建设进入良性轨道。
一、我省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省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建设起步较晚,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1、县级以上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但县级以上客运站数量几乎没有增加,出行便利程度下降。虽然一级客运站有所增加,但都是随城市扩大,老的三四级站外迁形成的,总数并没有增加,使车站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加上与城市公交系统的衔接普遍不畅,外迁后的便利性往往不断下降,使公共客运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无法提高。一些新投入使用的客运站出现出行人数下降,运输经营户经营困难,车站经营亏损的局面。
2、公路运输站场与城市公交站场和铁路、民航站场单独设置,严重影响到公共运输系统的整体效率。目前除嘉兴、海宁等部分城市、城乡公交统一规划建设的站场外,全省大多数公路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的衔接不尽如人意。随着站场外迁,平均换乘次数和换乘成本不断增加,便利程度显著下降。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综合客运枢纽基本空白,不同运输方式的站场衔接问题十分突出。目前由于体制分割,铁路、航空枢纽往往仅考虑与中心城市的衔接,没有为其他铁路、航空无法覆盖的中小城市及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便捷的公路换乘服务,影响到铁路、民航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3、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标准与规范滞后。目前,我国尚没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标准与规范,各种运输方式枢纽站场建设均执行各自的行业标准,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建设缺乏指导与规范。
4、没有建立有效的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政府投入不足。政府部门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站场运营机制,建设主体、运营主体、使用主体之间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造成政府对综合枢纽的投资渠道不畅,资金投入不足。企业对站场的营利模式不稳定,收益水平低,投资意愿不足。
二、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意见建议
“十二五”期间将是浙江省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及港口等多种运输方式网络化、集约化和整合发展的历史性阶段,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公路运输和城市公交及其他运输方式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对于转变交通发展方式,发挥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1、坚持规划先行
浙江省人口密度高、土地和矿产性资源少、人均环境容量小的特殊省情,决定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必须走出一条土地、能源占用少、生态环境影响小的交通发展之路。应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各种运输方式及城市公共交通的枢纽站场统一布局,统一列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使城乡及不同运输方式的站场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一个整体,为条件成熟后进一步实现综合运营及管理打下基础。我们认为,规划中一定要对枢纽换乘区规划用地、新线引入的线位、桥位、甚至高架线路等所需的空间资源进行控制性预留,从而实现交通枢纽与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做好协调工作
做好协调工作,对于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以及城乡交通之间的有机衔接、协调运转,提高土地等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涉及到发展改革、交通、铁路、规划、建设、市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如何做到高效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建议明确各阶段建设的责任主体,其它部门协调配合。省有关部门应更多地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同时加强对市、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指导。
3.加快地方交通大部门制改革
打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道路运输做好接驳、串联工作,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有利于破除各种形式的关卡壁垒,改变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的局面,对统一规划加快同步实施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中央大部制改革有效地整合了道路、水运、民航、邮政资源,为全国实现“大交通”体系的建立打下良好的基础。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和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市、县交通大部门制的改革。
4.制订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地方行业标准
综合客运枢纽要整体建设以实现土地和空间的综合利用,需要对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组织方式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往往会与现行的各种运输方式独立制定的建设标准相矛盾。在国家一时不能出台综合运输站场标准的情况下,省发改委作为综合运输协调部门可以根据综合运输的需要,制定不同类型综合运输枢纽站的等级划分和建设的地方标准,以适应城际、城乡客运公交化和综合化的趋势。
5.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资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综合客运枢纽属于准公共物品范畴,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最突出表现在投入大、投资回报低。因此,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应由政府主导。此外,为了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保证充足资金来源,除政府引导投资外,应广泛拓展渠道,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运输枢纽的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以保障城市交通枢纽建设进入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