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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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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发布时间:2010-01-29 1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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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建浙江省委会
    当前,不断改变的人口流动形态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不同的人口、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现象和问题,不断冲击着传统的制度框架,对公共管理与服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我省流动人口的真实情况,科学预测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发展变化趋势,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机制,已经成为当前我省亟待解决的的重大课题。
    一、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面临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定居意愿”增强,“外来人口本地化”、“暂住人口常住化”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我省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这一群体的管理服务,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程度在不断提高,但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一是流动人口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庞大流动人口的快速流入对现实的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加大。二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基本建立,但是服务管理机制与新形势的要求仍有差距。目前,全省初步构筑起一张综合服务管理网络,但仍存在服务管理理念滞后,防范式管理理念没有根本转变,工作中限制多于服务,防范多于保护;服务管理机制缺乏弹性,存在一定程度“各自为政、抓而不管、协而不调”的现象,信息整合、资源共享不足;服务管理队伍力量薄弱,设施和经费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三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初现成效,但是“同一化”水平还是较低。客观上,流动人口还很难享受到与本地居民相同的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许多方面还游离在当地居民之外。约有70%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条件简陋面积狭小的出租房,80%的外来务工人员年收入在2万以下。四是流动人口逐步融入本地社会,但是社会治安的压力仍然较大。当前,一些县(市、区)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将原来外来人口暂住证改为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两大类,对已不适用的政策进行了创新和改革,但对流动人口的排斥仍一定程度上存在,融入需要长期的磨合。加之,流动人口群体文化素质、劳动技能、收入等方面相对较低,工作保障弱,生活压力相对较高,对居住地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一些不良行为和违法问题相对突出。据统计,在浙江省社会犯罪人口中,有近50%是来自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占总计划外生育60%以上。
    二、加强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建议
    (一)以转变理念为契机,以人为本,营造全社会关心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要通过各类媒体客观宣传,引导全社会接纳、关心、流动人口这一群体。认识流动人口对于缓解劳动力需求、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抑平区域人口老化、优化人力人才资源组合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各级政府要转变理念,继续加大力度,从重管理到服务和管理并重,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让流动人口共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以关注民生为主线,实现流动人口同享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一要关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和居住环境。推进公办教育资源利用,指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取缔非法办学点,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流动人员子女就学,享受“同质”教育。实施“安居工程”,大力推进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建设,切实为广大流动人口提供质优、价廉、安全的居所。
    二要优化流动人口的就业环境。大力培育劳动就业中介机构和劳动就业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服务质量,为流动人员的就业搭建一个良好的环境。要加强对流动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探索和建立公益性就业组织,由政府或非赢利性组织出面建立,财政给予适度支持
    三要建设符合实际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在完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将流动人口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按照流动人口工作年限、流动频度等实际情况,建立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障流动人口基本的医疗救治服务;建立一定的失业保障制度,让其有限度地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对于居住稳定的人员,其养老保险的缴纳办法可以视同于城镇职工和居民;建立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制度。着力解决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权益的可转移问题。
    (三)以提升管理绩效为核心,加快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在全省加快建立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步伐。加快建立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应机构,统一归口行使管理、服务、协调等职责,将流动人口具体的落户、培训就业、子女教育、长期暂住务工人员的住房分配及养老保险、生老病死、救济抚恤、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有效连接,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体化,同时为全面融入当地人口同等管理服务做好接口。
    二是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要加快全省推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根据流动人口的务工时间长短、技术等级等具体情况和基本条件,实行分类登记统一管理,并赋予相应的政策福利待遇,逐步实现全省“一证通”。 将出租房管理内容纳入地方考核,规范租房行为,落实房东和业主责任,实现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实现“以证管人”,“以屋管人”、 “以业管人”。
    三是推进流动人口的融合与自治。在流动人口聚居相对集中的社区和企业,政府要推动其加入工会、党团、协会等组织和自治组织,指导创新各种融合性组织形式及载体。通过这些平台更好地表达和维护流动人员的诉求,并在化解矛盾、法律援助、文化活动、素质提升、治安防范、环境整治、计划生育等多个方面的作用。政府要鼓励外来人口与当地人口相互通婚,促使其安居乐业,稳定社会治安。积极探索 “政府买服务”的形式,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四)以科技发展和科学研究为平台,全面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能力
    一是构建共享的流动人口群体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共建、数据共享,逐步构建具有信息采集、整理传递、分析预测、定期发布等功能的流动人口综合动态信息平台,使政府有关服务管理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互动信息控制系统,优化流动人口信息的传递和使用。
    二是要深入开展综合性科学研究。掌握和预测流动人口发展态势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好地为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流动人口问题的战略性研究。建立管理人员与专业人员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深入研究如何推行“质量替代”战略,将目前人口的无序流动转变为有序流动,引导我省人口的合理布局,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