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0年两会专题
我的位置:主页  > 专题栏目 > 2010年两会专题
[联谊报]金克明:欲人勿恶,必先自美
发布时间:2010-01-27 17:00:54
  |  
作者: 本报记者 郑锐 通讯员 陈建平
    金克明于1984年涉足律师行业。他作为国家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的第一批律师,从专科起步,后毕业于浙江大学的本科,进而入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班进修,最后在澳门科技大学攻读MBA硕士学位。他治学严谨,知识日积月累,不断充盈着自身文化涵养,尤为注重新法律法规的研读、学习。
  1995年,金克明辞去公职,创办了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以个人名义冠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开创,不但完善了我省的律所机制,也填补了浙江省没有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空白,还为《律师法》的修改提供有力的实例和鲜明的论点。一些国内的大案、要案、名案纷纷落在了他的身上,如被媒体称为“中国民事索赔第一案”——泰顺矽肺病案、全国首例土地拍卖案、全国首例公民不服民政遣送案、中国腐败第一楼——叶某受贿案、我国首例动物检疫失职案、“伊利安达”跨境驰名商标案等上百件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案件。
  金克明先后成为温州市瓯海区政协委员、温州市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委员。他作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兼任民建温州市委会副主委。他为当好民意的传声筒,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政协赋予的社会职责。他提交的提案、建议也很有见地、有分量,为温州及浙江的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金克明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在温州建造地下铁的建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温州市交通拥堵现象,还在提案中勾勒了一幅温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布局图,得到了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的高度重视,事后温州市政府迅速成立了温州市轨道交通规划领导小组,聘请了中国地铁工程咨询公司和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完成线网规划编制。去年12月22日《温州晚报》在头版醒目的位置,刊发了“市区将建地铁,站点布局明年确定”的报道。
  金克明作为我省知名律师,始终保持高昂的爱国热情和政治觉悟。他爱憎分明,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事不中法者,不为也”。他以建设“平安浙江”、“平安温州”为己任,被省公安厅、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行风监督员。他在浙江电视台、温州电视台、《浙江日报》、《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等访谈节目作客时,将自己“欲人勿恶,必先自美”的行为准则和人生理念渗透在言行之中。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