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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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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报]马梅芝委员发言:抓住机遇发展现代服务业
发布时间:2011-02-16 08: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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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既是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我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途径,也是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必然选择。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这为现代服务业在浙江发展带来了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省现代服务业总体滞后于全国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三产占GDP的比重以及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增幅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我省处于工业化后期的阶段不符,也令人深思。当前我省服务业存在以下明显问题:服务业的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对现代服务业作用的重视程度各地还有差异;规划滞后,企业规模偏小;服务业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统计制度不完善。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建议: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支持和鼓励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加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积极引导民间资金的投资方向,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发展,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服务业走出去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十二五”时期,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补助、现代物流项目的贴息补助、企业走出去的补助等。要整合服务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综合运用贴息贷款、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迅速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实行税费减免优惠。在国家税法规定的框架内,切实抓好现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改变服务业税多、扶持少的状况。积极探索扩大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用地保障。在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时,应确保服务业发展用地,在加强和改进土地规划计划调控的基础上,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并积极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加大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竞争机制;继续深化银行业改革,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
    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学习国际服务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服务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完善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推动部分地市加快形成服务外包中心,对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等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为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和杭州空港经济区实行对外开放的新探索,以增强浙江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