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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浙江民建》
[个人提案]进一步加快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3-01-30 1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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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省山区面积约8.58万平方公里,县市53个,人口2814万,GDP1.14万亿元,分别占全省的84.3%、53.5%、51.7%、41.1%。山区是浙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全省的生态安全,承担着科学发展的历史重任。为此,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加快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是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扎实推进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山区经济与海洋经济联动发展。
一、当前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现状
为全省乃至华东地区创造巨大生态价值的山区,经济发展呈现以下几方面特征:
1、服务经济比重上升
山区物质生产无论是在全省还是就其自身,所占比重均趋于下降,服务经济在山区经济中的比重持续较快上升,对促进山区乃至全省经济转型作用凸现。一是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以来,26个山区县第三产业比重从32.9%提高至39.9%。二是服务业贡献度上升。2010年26个山区县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29.4%,比2005年提高0.8个百分点,财税收入比重相应提升。三是特色服务经济带动效应增强。以农家乐、生态游等为特色的服务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社会发展差距下降
山区与平原发展仍有较大差距,且今后会继续增大,然而随着转移和补偿支付力度增强,山区社会发展水平与平原地区均衡度得到提高。从纵向比较,与2000年相比,2010年山区与平原的若干综合指标差距大幅缩小;从横向比较,2010年山区与平原的人均收入、若干人均社会发展指标等,均明显低于两者人均GDP差距;从社会发展比较,山区社会发展多项人均指标已高于平原地区。
3、旅游暂住人口增加
随着山区人口内聚外迁加快推进,山区人口向外转移、外出就业继续增加,常住人口、年轻人口数量进一步减少。与此同时,山区游客数量加快增长,停留时间逐步延长,外地来山区打工人数也有所增长。2010年,衢州和丽水国内旅游人数分别同比增长34.1%和28.9%,而全省平均增速为20.9%。值得一提的是,两地国内旅游人数合计已占全省12.6%,大大高于两地常住人口占全省7.8%的比重。
二、进一步加快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发达地区同步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是我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没有我省山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马太效应”日益显现的背景下,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下,必须积极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创新山区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实现山区经济社会与全省的同步发展。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全省山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推进山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政策的协调落实,总结推广山区转型发展经验,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将经济生态化为内容列入政绩考核体系。二是整合山区发展各类资金,设立山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及平台、生态环保、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和重大基础设施等。在生态保护上,创新补助办法,提高补助标准。在设施建设上,注重对中央项目的补助,提高省里配套比例。加大山区特色产业补助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山区现代农业、绿色制造业、生态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产业。
2、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加快转变山区经济发展方式,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关系,着力创新四个机制。一是创新土地利用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山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和置换机制。科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重点支持山区低丘缓坡建设用地区块和耕地垦造区块开发,加快山区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二是创新生态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山区生态考核和补偿体系,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重点向源头生态环境敏感县市区倾斜。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建立以县域碳汇计量为依据的碳汇交易机制。三是创新地方金融机制。创新山区金融组织,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山区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布局网点机构,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四是创新建立山区产业准入机制。按照科学发展、集聚集约、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严格实施全省山区产业指导目录。结合全省山区主体功能分区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把产业项目能耗、环保准入关,提高产业发展准入门槛,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3、培育生态优势为山区核心竞争力
随着生态资源稀缺性的凸显、居民对生态品需求的增加、区域生态共建共享的探索,山区优先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的优势逐渐显现。相对沿海地区,我省山区更需注重生态优势的发挥,进而把它转化为核心竞争力。为此,要把山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作为重要产业,加以重点扶持发展,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一是通过休闲农业、休闲林业、文化村落,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小流域整治等,提高旅游发展的区域带动能力。二是优先发展生态工农业。生态农业上,结合山区资源禀赋优势,突出产品的绿色化生产、管理与营销,突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水平提升,实现从数量农业向优质农业的转变。生态工业上,加强生态水业、生态农产品及竹木加工业等培育发展,特别要利用好交通便捷、信息网络健全的优势,引进、培育对优质空气、水等要求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山区经济发展新优势。
4、推进山海联动发展
一是强化资源要素联动配置。引导专项资金加大对山区人力资源开发的资助力度,支持和促进沿海向山区“借人”、山区向沿海“借脑”发展。积极利用近海滩涂围垦资源探索发展山区“飞地经济”,引导沿海资金建设山区经济。二是推进基础设施联动建设。提高省投资比重,加强沿海港口通往山区腹地的物流大走廊建设,优化省际公路、铁路通往山区的布局,实现海洋经济与山区发展紧密结合。增加省级补助比例,加快供电、油气等沿海通往山区主要节点的管网基础建设,协调统一管网沿线建设的政策,带动配套项目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三是促进特色产业联动发展。深入开展沿海地区对欠发达山区的产业合作帮扶,加强陆海产业发展衔接,鼓励沿海企业开展跨地区技术交流,鼓励沿海地区与内陆山区建设工业共建园区。
5、加强省际合作
加强省际合作,构建合作平台,增强省际中心城市服务功能。一是加强省际产业合作平台构建,增强山区省际合作开放性。以省级产业集聚区为主体的山区省际产业合作平台建设要有跨省产业集群共建视角,优先培育和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项目、大企业,着力形成领军企业、总部服务、科研创新或品牌引领优势。二是加强山区中心城市培育,增强山区省际合作能动性。重点加强金华-义乌都市区和衢州、湖州、丽水等省际中心城市的培育,加大金融、科技、信息、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优质资源的引进、集聚和发展,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扎根,加强总部经济、商务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培育壮大。
代表个人
马梅芝 衢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衢州市委会主委、衢州市粮食局局长 民建
一、当前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现状
为全省乃至华东地区创造巨大生态价值的山区,经济发展呈现以下几方面特征:
1、服务经济比重上升
山区物质生产无论是在全省还是就其自身,所占比重均趋于下降,服务经济在山区经济中的比重持续较快上升,对促进山区乃至全省经济转型作用凸现。一是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以来,26个山区县第三产业比重从32.9%提高至39.9%。二是服务业贡献度上升。2010年26个山区县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29.4%,比2005年提高0.8个百分点,财税收入比重相应提升。三是特色服务经济带动效应增强。以农家乐、生态游等为特色的服务经济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社会发展差距下降
山区与平原发展仍有较大差距,且今后会继续增大,然而随着转移和补偿支付力度增强,山区社会发展水平与平原地区均衡度得到提高。从纵向比较,与2000年相比,2010年山区与平原的若干综合指标差距大幅缩小;从横向比较,2010年山区与平原的人均收入、若干人均社会发展指标等,均明显低于两者人均GDP差距;从社会发展比较,山区社会发展多项人均指标已高于平原地区。
3、旅游暂住人口增加
随着山区人口内聚外迁加快推进,山区人口向外转移、外出就业继续增加,常住人口、年轻人口数量进一步减少。与此同时,山区游客数量加快增长,停留时间逐步延长,外地来山区打工人数也有所增长。2010年,衢州和丽水国内旅游人数分别同比增长34.1%和28.9%,而全省平均增速为20.9%。值得一提的是,两地国内旅游人数合计已占全省12.6%,大大高于两地常住人口占全省7.8%的比重。
二、进一步加快我省山区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发达地区同步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是我省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没有我省山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马太效应”日益显现的背景下,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下,必须积极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创新山区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实现山区经济社会与全省的同步发展。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全省山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推进山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和政策的协调落实,总结推广山区转型发展经验,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将经济生态化为内容列入政绩考核体系。二是整合山区发展各类资金,设立山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及平台、生态环保、科技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和重大基础设施等。在生态保护上,创新补助办法,提高补助标准。在设施建设上,注重对中央项目的补助,提高省里配套比例。加大山区特色产业补助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山区现代农业、绿色制造业、生态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产业。
2、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加快转变山区经济发展方式,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关系,着力创新四个机制。一是创新土地利用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山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和置换机制。科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重点支持山区低丘缓坡建设用地区块和耕地垦造区块开发,加快山区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二是创新生态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山区生态考核和补偿体系,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补偿资金重点向源头生态环境敏感县市区倾斜。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建立以县域碳汇计量为依据的碳汇交易机制。三是创新地方金融机制。创新山区金融组织,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山区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布局网点机构,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四是创新建立山区产业准入机制。按照科学发展、集聚集约、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严格实施全省山区产业指导目录。结合全省山区主体功能分区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把产业项目能耗、环保准入关,提高产业发展准入门槛,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3、培育生态优势为山区核心竞争力
随着生态资源稀缺性的凸显、居民对生态品需求的增加、区域生态共建共享的探索,山区优先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社会的优势逐渐显现。相对沿海地区,我省山区更需注重生态优势的发挥,进而把它转化为核心竞争力。为此,要把山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作为重要产业,加以重点扶持发展,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一是通过休闲农业、休闲林业、文化村落,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小流域整治等,提高旅游发展的区域带动能力。二是优先发展生态工农业。生态农业上,结合山区资源禀赋优势,突出产品的绿色化生产、管理与营销,突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水平提升,实现从数量农业向优质农业的转变。生态工业上,加强生态水业、生态农产品及竹木加工业等培育发展,特别要利用好交通便捷、信息网络健全的优势,引进、培育对优质空气、水等要求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山区经济发展新优势。
4、推进山海联动发展
一是强化资源要素联动配置。引导专项资金加大对山区人力资源开发的资助力度,支持和促进沿海向山区“借人”、山区向沿海“借脑”发展。积极利用近海滩涂围垦资源探索发展山区“飞地经济”,引导沿海资金建设山区经济。二是推进基础设施联动建设。提高省投资比重,加强沿海港口通往山区腹地的物流大走廊建设,优化省际公路、铁路通往山区的布局,实现海洋经济与山区发展紧密结合。增加省级补助比例,加快供电、油气等沿海通往山区主要节点的管网基础建设,协调统一管网沿线建设的政策,带动配套项目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三是促进特色产业联动发展。深入开展沿海地区对欠发达山区的产业合作帮扶,加强陆海产业发展衔接,鼓励沿海企业开展跨地区技术交流,鼓励沿海地区与内陆山区建设工业共建园区。
5、加强省际合作
加强省际合作,构建合作平台,增强省际中心城市服务功能。一是加强省际产业合作平台构建,增强山区省际合作开放性。以省级产业集聚区为主体的山区省际产业合作平台建设要有跨省产业集群共建视角,优先培育和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大项目、大企业,着力形成领军企业、总部服务、科研创新或品牌引领优势。二是加强山区中心城市培育,增强山区省际合作能动性。重点加强金华-义乌都市区和衢州、湖州、丽水等省际中心城市的培育,加大金融、科技、信息、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优质资源的引进、集聚和发展,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扎根,加强总部经济、商务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培育壮大。
代表个人
马梅芝 衢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衢州市委会主委、衢州市粮食局局长 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