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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早报]国内涉房腐败丑闻不断曝光,多地宣布 停建经适房,引起我省代表委员关注——
杭城经适房开工面积将 每年减少10万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3-01-30 1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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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保障房建设

  国内涉房腐败丑闻不断曝光,多地宣布 停建经适房,引起我省代表委员关注——

  杭城经适房开工面积将 每年减少10万平方米

  □本报记者 洪慧敏 吴佳妮 纪驭亚

  “房妹”、“房叔”……近期,全国多地爆发涉“房”腐败丑闻,有不少涉及经适房。2012年,经济适用房遭遇全国范围的“阻击”,广东、江西、河南等地已经明确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经适房存在不少漏洞,应当逐步退出保障房体系。”省两会上,保障房建设再次成为众多代表委员的议论热点。

  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政府需要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作为建设保障房的出发点,而不是让他们真正拥有一套房子的产权,保障方式应由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转变,吸引更多的年轻人留在浙江。

  ◎来自会场内的声音◎

  经适房分配中存在管理缺失等漏洞

  吴伟进:省人大代表、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我个人不赞成再建造经适房,经适房实际上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作为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很多漏洞。

  比如,一个刚刚进入一些福利较好单位的大学生,一开始年收入只有几万,并且购买了经适房。几年后,这位小职员可能会上升到部门主任,此时年收入达十几万,已经不适合居住经适房。但实际上,他仍然享受着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经适房福利。

  因为存在很多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因此经适房要慢慢退出保障房体系。同时,政府要加大现有经适房管理力度,一旦经适房转让后,其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还给国家,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经适房应适时退出保障房体系

  雷永金:省人大代表、民建会员

  经适房从推出到现在,已长达约15年,经适房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演变到现在,也出现一些问题,管理上又较难,经适房今后应当适时退出保障房体系。

  随着经适房的不断演变,一些中低收入阶层,仍然买不起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的经适房。

  本该为中低收入阶层准备的经适房,由于存在诸多漏洞,管理较难等原因,违背了初衷,应当予以退出保障房体系,甚至取消。

  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公租房,并限定公租房面积,确保真正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

  同时,公租房要安排退出、流转机制,一旦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状况有了质的提升后,要让其退出公租房,让其他有需求的人群享受。这样不断循环反复,形成一种良性的机制,真正确保国家保障房的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居者有其屋。

  保障房保障的是居住而不应是产权

  王丽萍: 省政协委员、 宁波市规划局副局长

  经适房是政府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一种途径,但在前几年因为制度不是很完善,经适房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同时,因为前几年经适房的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善,房子的产权给了你,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好转了,产权该怎么办?按照一些城市的规定,经适房5年或10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这无形中就把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变成了个人财产,成为经适房运行中的一大难点,当然现在各个城市也在逐步完善经适房退出机制。

  但在我看来,经适房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需要经济保障的人群是动态的。比如A待业B在上班,A比较困难。但过一段时间后,A找到工作,而B失业了,相反B就比较困难了。而房子已经给了之前比较困难的人,政府就得继续盖房。对长远来讲,不是太有利。

  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对低收入人群也有住房保障,但一般以公共租赁为主,不发生产权问题。而我国很多城市在这几年实践中也逐步认识到了的这个问题:政府需要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作为保障的出发点,而不是让他们真正拥有一套房子的产权。公租房更符合低收入人群的动态特点。如果家庭条件好了,可以自动退出,不涉及产权。公租房逐步替代经适房,这是一个转型,也是必然趋势。

  现在,政府要更多侧重公租房建设,主要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家庭公共租赁房,并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的相关政策。但在转型期间,仍需两条腿走路。即已经启动的经适房计划还是要逐步完成。但要根据这两年出现的问题,进行政策上规范,从制度上尽量杜绝经适房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