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建
2013年两会专题
我的位置:主页  > 专题栏目 > 2013年两会专题
[浙江日报]省政协委员马梅芝——粮农需要金融支持
发布时间:2013-01-30 10:19:05
  |  
作者: 记者 张丽 通讯员 方蕾
【关键词】种粮大户融资

  【提案名称】推广粮食订单质押贷款,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

  本报杭州1月24日讯 见到省政协委员、衢州市粮食局局长马梅芝时,她刚吃好午饭,盘内不剩一粒米饭:“粮食不能浪费,粮食缺口严重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而眼下一些种粮大户积极性不高,加剧了问题严重性。”

  省两会前夕,她又去田间地头做了一番调查,发现一些种粮户开始萌生放弃种粮食的念头。“龙游县张家镇夏金村的粮农董红上回拉着我的手问,开春就要买种子和化肥了,缺口资金有200万元,但是农房、设备都不能用作抵押贷款,问我怎么办。”马梅芝皱起了眉头,“农业生产如果不能跟金融有效对接,将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前段时间,衢江区莲花镇莲东村种粮大户徐文荣还专门找到马梅芝反映,他想买烘干机,但是信用社不让用粮食订单质押贷款。马梅芝分析,粮食订单质押贷款本身还存在许多不足,例如质押贷款面太窄,农房不能用于抵押;贷款金额太小,不能满足部分种粮大户资金需求;贷款时间相对过短,种粮大户反映早稻订单质押贷款时间一般只有6个月。“而且,粮食订单的钱是打入邮政储蓄银行,政府贴息是打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贷款不是一家,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当然不那么容易贷款了。”对于衢州率先在全省实施的粮食订单质押贷款,马梅芝希望省里能支持和推广,惠及更多种粮大户。

  “财政部门应该把预购定金贴息转为粮食订单质押贷款贴息,取消粮食部门发放预购定金。”马梅芝建议,将粮农生产资金的职能回归金融部门,理顺关系,同时还可以增加粮食贷款数量,扩大粮食订单质押贷款的范围和期限,由省有关部门出台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她认为,要引导和调动农村信用社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所关心的风险控制及利益问题必须正视和解决,建议财政部门将“一卡通”转到农村信用社开户,推广粮食收购非现金结算,进一步降低农村信用社粮贷风险;发挥粮食风险补偿金和保险在补偿粮食贷款金融风险中的作用,给农村信用社吃“定心丸”。同时,还应引导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创新信贷支农模式,逐步探索以信用为基础免抵押物的信贷支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