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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联谊报]金克明委员:保护传统村落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4-01-20 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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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 郑锐
我省传统村落是具有丰厚文化底蕴和江南风光特色的典型,反映着江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精髓和空间记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传统村落保护走在全国先列。然而,由于长期伴随着“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的多重冲击,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我省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速度不断加剧。截至2013年,国家三部门命名了两批中国传统村落,浙江只有90个,而浙江大地曾经星罗棋布着200多个江南名镇。
“保护古村落刻不容缓”,省政协委员金克明呼吁。他调研后认为,我省传统村落总体上处于自生自灭的“老龄化、空巢化”状态,面临着农村规划无序性与土地政策导致原住民“自主自建性破坏”及地方政府“轻保护重开发”与商业化过度开发的“旅游性破坏”这双重打击,此外传统村落保护法规、管理体制、政策制度存在诸多不完善障碍,传统村落的延存和发展形势严峻。
为此,他建议建立“传统村落保护责任追究制”,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传统村落普查、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多学科专家对辖区内传统村落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浙江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分类保护与分级管理制度。进而科学制定《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职能部门要以规划控制各类无序建设行为,并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监控制度,及时监测控制规划实施的各种动态。还要尽快出台《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创新设计传统村落“称号浮动制、项目审核制、公示听证制、公众监督制和濒危警示制”等制度安排。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他认为,应该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创新发展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