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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建》
推进“五水共治”要做到“三要三防止”
发布时间:2014-06-24 15: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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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波市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市委会副主委张雨反映,“五水共治”是当前我省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举,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和推进,群众对“五水共治”的思想认识也在不断深化,普遍认为省委作出的这项决策搭准了浙江发展的脉、显示了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必将有力地推动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同时,由于“五水共治”关系到巨额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关系到浙江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群众也期盼“五水共治”能够做到“三要三防止”。
一要科学治水,防止治标不治本。在当前各地齐头并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中,要把“科学治水”的理念摆在首要位置。如治理黑河、臭河、垃圾河,不能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是把现有的河道污染清除掉,更要重点抓好污染的源头治理。比如截污纳管工作还需要花大力气推进,以往内河整治虽消耗大量公共财政资金,但由于截污纳管未能同步跟进,使内河治污陷入边整治边污染怪圈,而这种现象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我省各区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堵住雨污合流造成的污染源,必须在做好截污纳管主管铺设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支线建设,提升生活污水和“三产”污水的入管率。据慈溪市反映,目前支线的截污纳管比例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工作机制不顺,一方面排污单位要自费承担200—300元/米的污水接管费及内部整改费用而不愿配合接管,另一方面建设和城管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行政执法机制未理顺,行政执行力度不大。为此,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加强河道污染的源头治理。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和农村水环境保护投入,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和执法力度。
二要廉洁治水,防止成为腐败温床。“五水共治”的实施将围绕“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上马一大批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涉及巨额财政资金的使用,省委提出削减“三公”经费预算,把省下来的钱用到水利建设上。当前,由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为防止“五水共治”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建议进一步完善“五水共治”项目的多层监管体系,一是将“五水共治”项目的决算审计纳入该项目归属政府的上一级纪委的监督体系,或者在各级纪委专门设立监督下一级政府项目审计的监管部门。二是强化审计监督,由上级政府审计部门对下一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和利润率进行审计。三是强化人大监督,建立人大常委会的专业委员会巡视检查制度,授权其对下一级政府的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巡视检查。
三要长效治水,防止出现先热后冷。“五水共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长期工程,通过治水的推进和深化来倒逼转型,改变以往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粗放增长模式,实现未来长远的绿色发展、持续发展。当前,各地开展“五水共治”的热情很高,相继出台工作方案、相关政策和项目表。如何确保这项工作的持续推进,且在推进过程中不偏离深化改革惠民生的目标,不演变为地方官员的短期政绩工程,需要科学设置“五水共治”实绩的考核体系,贯彻好中央对政绩考核的新要求,为此建议:一是改变以往“官考官”的考核机制,实行上级组织、当地民众和专业机构这三个考核主体对党政领导干部“五水共治”政绩进行考核;二是健全和完善政绩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既要根据区域特点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更要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统一化、规范化,赋予不同地区治水评价指标不同的权重结构和工作侧重点,区别对待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下的政绩;三是建立政绩成本的科学分析机制,对“五水共治”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民生成本进行综合测算,防止片面追求工程浩大,防止出现铺张浪费。
一要科学治水,防止治标不治本。在当前各地齐头并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中,要把“科学治水”的理念摆在首要位置。如治理黑河、臭河、垃圾河,不能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是把现有的河道污染清除掉,更要重点抓好污染的源头治理。比如截污纳管工作还需要花大力气推进,以往内河整治虽消耗大量公共财政资金,但由于截污纳管未能同步跟进,使内河治污陷入边整治边污染怪圈,而这种现象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我省各区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堵住雨污合流造成的污染源,必须在做好截污纳管主管铺设的基础上,切实推进支线建设,提升生活污水和“三产”污水的入管率。据慈溪市反映,目前支线的截污纳管比例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工作机制不顺,一方面排污单位要自费承担200—300元/米的污水接管费及内部整改费用而不愿配合接管,另一方面建设和城管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行政执法机制未理顺,行政执行力度不大。为此,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加强河道污染的源头治理。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和农村水环境保护投入,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和执法力度。
二要廉洁治水,防止成为腐败温床。“五水共治”的实施将围绕“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上马一大批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涉及巨额财政资金的使用,省委提出削减“三公”经费预算,把省下来的钱用到水利建设上。当前,由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腐败案件易发多发,为防止“五水共治”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建议进一步完善“五水共治”项目的多层监管体系,一是将“五水共治”项目的决算审计纳入该项目归属政府的上一级纪委的监督体系,或者在各级纪委专门设立监督下一级政府项目审计的监管部门。二是强化审计监督,由上级政府审计部门对下一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和利润率进行审计。三是强化人大监督,建立人大常委会的专业委员会巡视检查制度,授权其对下一级政府的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巡视检查。
三要长效治水,防止出现先热后冷。“五水共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长期工程,通过治水的推进和深化来倒逼转型,改变以往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粗放增长模式,实现未来长远的绿色发展、持续发展。当前,各地开展“五水共治”的热情很高,相继出台工作方案、相关政策和项目表。如何确保这项工作的持续推进,且在推进过程中不偏离深化改革惠民生的目标,不演变为地方官员的短期政绩工程,需要科学设置“五水共治”实绩的考核体系,贯彻好中央对政绩考核的新要求,为此建议:一是改变以往“官考官”的考核机制,实行上级组织、当地民众和专业机构这三个考核主体对党政领导干部“五水共治”政绩进行考核;二是健全和完善政绩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既要根据区域特点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更要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统一化、规范化,赋予不同地区治水评价指标不同的权重结构和工作侧重点,区别对待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下的政绩;三是建立政绩成本的科学分析机制,对“五水共治”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民生成本进行综合测算,防止片面追求工程浩大,防止出现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