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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两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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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和计划、预算报告及修改有关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通过两个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发布时间:2016-01-27 10: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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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 方力 廖小清
本报杭州1月25日讯 (记者 方力 廖小清)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1月25日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和计划、预算报告以及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将《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毛光烈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夏宝龙、茅临生、程渭山、袁荣祥、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厉月姿等出席会议。

  12个代表团一致认为,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的收官之年,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十二五”画上了圆满句号。5年来,省政府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抓改革、强创新,稳增长、调结构,治环境、惠民生,防风险、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报告对“十三五”的谋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一个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引领发展、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针对《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各代表团认为,草案准备充分,对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代表团在审议时,围绕加快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城市工作、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生态环境建设、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等方面,联系各自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